关于东门口腔诊所注销信息的公示
根据东门口腔诊所提交的注销申请,我局依法受理该申请及相关资料,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注销医疗机构名称:东门口腔诊所
注销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359536072417D2152
注销医疗机构地址:上犹县东山大道44号
注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卢琳
注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卢琳
注销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注销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注销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公示期限为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期内如对注销该医疗机构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7-7135331邮箱:syxzfwzx@126.com
联系地址:上犹县稍口行政小区A栋三楼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岗
上犹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7日
【温馨提示: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管住自己,加强自身防护。自己安全,全家安全,社会也多一份安全。自己防护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