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艳彬,豫章南昌县人也,1974年1月生。少家贫,笃学自励,弱冠入江西师范大学体育系,肄业体育教育。1996年出仕,初为南昌县公安局小兰派出所吏,奔走闾里,勤于职事。后迁县局指挥室、治安大队副长,在公门警界十余载,明习法令,练达庶务。
2010年前后,转任县城管大队副长,自是历职城守、市管诸务,累迁至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城管大队长。时南昌县城建方兴,市容、市肆、规制诸事多归其掌,权势渐重。
2021年,擢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分掌生态、城管、市政诸务,尝躬亲督察,厉言整饬,外若奉公勤谨。然内不修身,心溺利欲,渐以公权谋私,于工程、用度之间,多行不轨。
2026年2月,南昌市监察有司公告:艳彬涉嫌违纪违法,自首归案,受审查调查。其自1996年入仕,至事发凡三十载,由警署小吏至方面佐官,仕途数迁,竟以罪败,半生功名,一朝俱尽。
太史公曰:士起于微,当知敬畏;官执其权,宜守清规。涂艳彬身历警界,本知法纪,乃执法而犯法,居官而谋私,终陷罪网,诚可叹也。今朝廷肃贪倡廉,有司持法不贷,此案足为后来居官者戒:权者,公器也,不可私用;心者,立身之本也,不可失正。一失足则千古恨,可不慎欤!
(本文根据官方公开信息及反腐案例整理,事涉未公开细节者,以官方后续通报为准,欢迎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