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情况的公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启动以来,南昌市公安局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治不放过、整治不达标不放过,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三个规定”宣讲教育会,组织民警全员签订承诺书,制作电话彩铃,做到政策法规入脑入心。对全市2019年以来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涉交通事故类犯罪案件违反“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倒查,教育引导民警主动填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对涉事民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严肃追责。建立公安民警关于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定期报告以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登记填报和重点案件必查制度,落实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长效机制,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局面。
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问题方面
组织开展专题执法培训、讲座,进一步教育引导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智能化数据排查、民警自查填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重点对2020年以来的疑似警情、案件逐一阅卷、逐一核查,逐一整改,逐案问责,确保执法领域具体顽瘴痼疾问题动态销号,逐案清零。深挖细究执法顽瘴痼疾问题成因,建章立制4项,固化优化智能排查数据模型,进一步强化受立案管理,为杜绝执法担当不力、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的发生提供坚实的制度屏障和机制保障。
通过全警自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1990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案件底数。根据不同时期办案工作标准和依据,强化案件实质化审查,做到一案一档,确保案件核查到位。对查实的存在问题的假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依规处置,对违法违纪行为分类处理,确保案件整改到位,人员查处到位。
采取组织谈话“自挖”、拓宽渠道“扩挖”、数据建模“智挖”、执法评查“精挖”、检法配合“协挖”、发动群众“广挖”等“六挖”工作法,前往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工商联、商会开展走访座谈或函调数据,核查处理一批问题案件。出台《南昌市公安局贯彻执行公安部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工作规定》,将所有报案纳入法制监督范畴,挤压违规空间;出台《南昌市公安局重大疑难经济案件专家评审委员会议案规则》,确保正确处理刑民交叉案件,准确适用法律;研发上线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智能监测预警平台,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虚假诉讼等11类案件24小时监控,实行“红橙黄绿”四色预警,实现对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的常治长效。
整治公安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方面
有步骤开展教育动员、自查填报、智能化排查,甄别认定、重点督导、区分处理、公开承诺、长效推进,深入整治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牵头协调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甄别认定,对问题企业进行注销处理,对问题民警进行处理处分,做到应改尽改。坚持当前治、长久立,制定出台《南昌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若干问题规定》,进一步防范和杜绝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发生。
针对民警涉酒、涉赌、涉毒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发布警示教育通报,开展现场督察,组织民警填报,全量核查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民警依法处理,全面增强全市公安民警严守禁酒令、杜绝赌毒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针对警车使用不规范,民警涉酒赌毒问题,研判风险点,挖掘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机制,开展刚性问责,落实制度保障。
坚持把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作为营造全市健康有序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对涉事民警问责追责。聚焦群众关注程度高的问题,制定出台《南昌市公安局交管业务进驻派出所户籍窗口管理规范》《南昌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错时延时工作规范管理规定》《南昌市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等一批便民利民的政策制度,推动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顺应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盼。
除顽疾、正警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南昌市公安局将以更严的举措、更高的标准,持续深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以整治成效推进工作落实,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昌、法治南昌做出积极贡献。
来 源 | 南昌公安
审 核 | 彭芳 编 辑 | 章志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