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组织
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该章程于2020年10月31日南昌航空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单位、江西省学生联合会主席单位,是在南昌航空大学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建立的南昌航空大学全体研究生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把服务广大研究生作为开展工作的中心和基点,以倡导和组织广大研究生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为工作目标。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研究生与学校之间的民主渠道,参与涉及研究生、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倾听和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表达和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研究生养成文明习惯,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广大研究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营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加强同兄弟院校研究生会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促进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具有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讨论、参与、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的程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
(二)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加强自身的文明修养,尊师爱友;
(三)增强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
(四)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热心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活动;
(五)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
第八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研究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研究生委员会是其常设机构。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生会指导教师由研究生工作部思政科科长担任。
第九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是研究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本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研究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报请校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研究生代表大会由各院选出的代表组成。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校研究生人数的1%,民主推选产生,广泛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其中非学生骨干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届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三)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选举产生下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同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研究生委员会为止。研委会委员可以连任,不得担任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务。
研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领导开展各项工作。主任委员有权召集研委会会议。主任委员离职或无法行使职权时,研委会应立即召开会议,选举新的研委会主任委员。
第十二条 研究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
(二)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
(三)修改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规章,但不得同该规章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选举和罢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和罢免研究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罢免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六)撤销研委会制定的同本章程或其他研委会规章相抵触的决定;
(七)批准本会的预算和决算;
(八)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主持推选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章 研究生会组织架构
第十三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设执行主席1人。主席团对研究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研究生会主席团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均可参与竞选。
研究生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
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能
(一)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及各部门成员的决议,主持本会日常工作,统筹本会各部门正常运转;
(二)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和调整本会各工作部门及聘任部门工作人员;
(三)领导和监督本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和协调各学院研究生会,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承办面向全校研究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执行主席职权
(一)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会议和院级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二)负责向校党委汇报工作,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沟通研究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三)对外代表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其他主席团成员协助执行主席分管本会部分工作。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文艺部、体育部、外事部等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由主席团直接领导,对主席团负责。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八条 各院(系)研究生会、班级委员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各院(系)研究生会在本院(系)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研究生会的指导和考评。班级委员会在本院(系)研究生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各院(系)研究生会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在校研究生会的统一协调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经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完成校研究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校研究生会指导和监督;
(四)原则上每年召开各院(系)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条 校研究生会定期召集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向各院(系)研究生会通报工作,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工作和大型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研究生会根据本章程和自身章程,经报同级党组织和校研究生会批准后,可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校研究生会应派代表出席。
各院(系)研究生会由各院(系)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校研究生会备案。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会各级组织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核后,综合面试、竞演与日常表现,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报校党委研究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交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并选举。选举工作结束后,确认当选新一届主席团,报省学联和校党委。
(二)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大会的选举工作在南昌航空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 出席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有权选举校提名的主席团候选人。
第四条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所列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主席团成员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名,应选名额5名,差额1名。
第六条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七条 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〇”;对不同意的,在其姓名的上方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每张选票同意当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画选票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画的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第八条 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九条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研究生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数多少取足应选人数;若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研究生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就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超过不足名额1人的数额,确定候选人再进行选举。
第十条 选举会场设1个票箱,研究生代表依次投票。
第十一条 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若干名。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 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第十三条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共同启封开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若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所发选票数,选举无效。
第十四条 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全体代表报告选举结果,然后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校级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概况
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1日
召开地点: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
出席领导:学校党委副书记黄士安、副校长熊震宇、副校长罗旭彪、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朱伟同学,学校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保卫部、后勤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代表人数:105人
(二)会议议程



(三)宣传报道
请参见http://www.nchu.edu.cn/xwzx/chyw/content_94522
(四)会议现场图片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选举以各基层学生会为选举单位。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代表产生实行全程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多于20%,保证当选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保证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
1.班级推荐提名。要在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从各班级开始推荐提名,努力使更多学生参与到代表推荐过程中。各班班委要按照代表条件,在综合多数学生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各基层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等,召开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由各基层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考察工作,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充分听取学院党委、代表的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严把人选身份关,对具有多重身份的考察对象,应按其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身份。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在青年群众的威望和声誉,及在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各基层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确定后,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班级须召开班级大会进行表决。基层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召开全委会,听取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班级表决情况报告,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会议选举。各基层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代表选举。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以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6.结果上报。选举结束后,研究生代表应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第二次研代会代表登记表》《南昌航空大学第二次研代会代表名单》等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校研究生会。
7.代表确认。当选后的学生代表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报第六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无误后,取得正式代表身份。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为贯彻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会工作人员对于广大研究生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加强对于本会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依据《南昌航空大学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党字〔2020〕26号)与《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述职评议制度以集中会议为开展形式,由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召集实施,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会议时间根据现实情况具体安排。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评审小组应由校团委、研工部负责人、研究生委员会委员、校院两级研会主席团成员与普通研究生代表共同参与,以贯彻为研究生服务的工作宗旨。
第三条 述职对象为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与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会工作人员政治教育与思想教育情况;
(二)本会既定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本会新增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开展效果以及是否有必要形成传统;
(四)工作中碰到的经验与教训;
(五)未来工作计划;
(六)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 述职评议会中评审小组应针对工作人员的报告内容进行讨论,对适用于研会发展的内容进行商榷并贯彻落实。
研会主席团与部门负责人应在述职评议会前,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并在述职评议会上提交,由评审小组讨论并决定是否通过。研会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参照统一的测评方法,其评分细则如下:
基础分为10分,承担工作任务可获得加分,对于较为简单或所花时间较短的任务加0.5分,对于任务较为复杂或所花时间较长的加1分;
对于态度消极、不积极主动参与到研究生活动或者在值班、例会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情况酌情扣0.5到1分;
(三)任期结束公布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评出优秀、良好或不及格(优秀工作人员的比例不超过30%),并根据具体表现情况颁发聘书。
(四)在任期内10分扣完,则采用劝退机制。由部门负责人向校研会主席团提出劝退申请,由主席团调查、约谈、讨论后决定是否劝退。被劝退人员无聘书、无素拓加分。
第七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述职评议会后七天内将述职报告提交至研究生委员会存档。
第八条 校院两级研会主席团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应将评审小组的讨论结果作为对本会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如对述职评议结果存在较大疑问,可在会后七天内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评审小组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意见反馈。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委员会所有。

(一)加强党委领导。
明确将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二)强化制度保障。
1.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文件精神,学校先后出台《南昌航空大学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南昌航空大学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规范管理、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2.学校章程中明确规定,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每年召开一次。
(三)加强工作指导。
指定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研究生会工作,聘任专职团干部担任研究生会秘书长。充分尊重和支持研究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抓好研究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研究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赵晨 | 是 | |
2 | 研究生会组织 秘书长 | 杨旭 | 是 |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7日,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部门,负责人:杨旭,联系电话:83953306
来源 / 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会
编辑 / 徐开元
校对 / 王 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