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兰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级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关怀指导下,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人民群众与立法机关沟通桥梁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确“一项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定盘子,清路子。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镇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委领导、人大牵头、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全力推动立法工作的走深走实。
坚持“两个原则”,确保思路清晰,把方向,树导向。一是坚持党委对立法点工作全面统领的原则。针对即将实施的立法项目,党委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优势,创新性要求代表在参与联系点征集意见前做好扎实的事前调查工作,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始终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畅通“三个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沉下心,听民心。一是线上渠道。通过微信、数字人大等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与群众保持实时互动,收集群众的建议。二是线下渠道。建立“1+37+68”工作渠道,即1个立法联系点,37个信息采集点,68个网格点,形成覆盖广泛的基层立法联系网络,依托每周三的“民情连心桥”固定成为“代表活动日”,组织代表进站进点接待收集民意。三是专业渠道。聘请8位来自不同领域立法信息员,着力在增强地方特色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落实“四项任务”,牢树闭环思维,抓重点,建高点。一是积极开展立法项目征集工作。利用线上平台广泛征集立法需求信息,鼓励群众围绕日常生活遇到的各领域痛点、难点建言献策。二是高效完成草案意见征求工作。认真承接上级交办的每一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及其他任务,上接“天线”,下接“地线”,奋力打造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响亮品牌。三是展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增强群众法治与爱国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是落实法律实施监督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已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