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江西南昌疑似发生虐婴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婴儿躺在床上哭闹,遭人多次掌掴面部,牛奶也被泼洒在其脸上,另有照片显示婴儿嘴唇、脖颈处有伤痕,相关聊天记录称施虐者疑似是婴儿母亲。
事件发生后,南昌县东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情况,街道办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和妇联协同上门调查。南昌县公安局新洪大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事发于十几天前,派出所已受理该案件。新洪大派出所后续又表示,已对施虐者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婴儿健康、安全,案件已移交到检察院进行起诉。不过,事发地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施虐者是否为婴儿母亲及事发原因暂不便透露。
从法律层面来看,若事件情况属实,受害对象是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儿,行为人多次掌掴且造成婴儿外伤,社会影响恶劣。从刑法层面,需根据婴儿伤情鉴定结论定性:若达到轻伤及以上,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未达轻伤标准,因行为人对负有监护、照料义务的婴幼儿实施残害行为,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双方属于家庭成员关系,也可能触犯虐待罪,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施虐者是婴儿亲生母亲,法律不会因其亲子身份而从轻宽宥。鉴于婴幼儿无力自诉的特殊情况,此案件已作为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起诉,不再属于普通自诉的家庭内部纠纷,将依法对施虐者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