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关于开展禁种铲毒举报违法犯罪的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关于开展禁种铲毒举报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实现西湖区辖区内零种植、零产量目标,切实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与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古柯等国家规定管制的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严禁在食品、餐饮中添加罂粟壳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凡在本通告发布后,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或自觉铲除已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不铲除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
1.电话举报:110或13907092999 万警官
2.来信举报: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96号西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邮编:330025)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或阻碍执法的,依法从严惩处。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发现涉毒线索立即举报,共同守护平安无毒家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6年4月24日
校 对 | 范 娟 编 辑 | 曾敏敏图片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