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设有五大学部,拥有13个学科门类,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专业人员素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学位办[1996]29号文),学校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者。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课程学习方式
校内课程采用线上或者线下结合的学习方式
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4年内修完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一篇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独著或第一作者),在6年内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