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蓝经开区南昌长盈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18”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26年1月18日,位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小蓝经开区)的南昌长盈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原料车间二楼5号储罐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张某保,系企业维修部门员工)、1人受伤(甘某军,系企业维修部门员工,张某保的妻弟),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小蓝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成立了小蓝经开区南昌长盈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18”一般中毒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查清了各方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小蓝经开区南昌长盈医药原料有限公司“1·18”一般中毒事故是一起因员工违规作业、盲目施救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