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也是博物馆工作的基础。南昌市博物馆成立于1984年,是南昌市唯一一家综合博物馆,现新馆建设已经启动,新馆坐落在南昌市东湖区新洲路12号,与滕王阁毗邻。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构建完整的藏品体系,做好新馆陈展基础工作,同时保存城市记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文物藏品,公告如下:
1.征集时间范围包括清朝以前、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之后。
2.反映南昌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3.南昌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南昌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影像资料等。
1.艺术品:主题为建军一百周年、改革开放五十周年以及南昌历史文化(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等相关创作作品,不限门类,包括但不限于书画、油画、漆画、雕塑、瓷板画等。
2.古代文物:陶瓷器、铜器、铁器、金银器、玉器、石器、骨角牙器、书画、古籍、拓片、钱币、纺织品、雕像、家具、化石等。
3.近现当代文物:珍稀的出版物、著名人物收藏或批注过的书籍报刊等出版物;
著名人物的手稿手迹等;
老照片、胶片、光盘等音像制品的拷贝;
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等徽章证件;
旗帜匾额;
工艺美术品;
海报、传单、标语、捷报、招贴画等宣传品;
印信图章;邮票、货币、粮票等货币票证;
标本、各种生产、生活用品。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2.以捐赠方式为主。
3.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4.新馆开展时将对征集品进行展示,并标记捐赠人姓名。
2.藏品来源合法。
欢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派团体、院校、私人收藏家、广大市民踊跃捐赠,请与我馆联系。
联系地址:南昌市新洲路12号南昌市博物馆
联系人:王蔚
联系电话:(0791)86399925;18679600189
南昌市博物馆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