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主引擎”。如何通过精准赋权推动开发区轻装上阵、聚焦主责主业,已成为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命题。近年来,江西省在立法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性质、推进全链条审批赋权、分级分类推进改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作为省会城市,南昌市立足自身发展需求,主动担当、率先示范,于2026年5月12日出台《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2026年版)》(洪府发〔2026〕9号)(以下简称“2026年版指导目录”),以制度创新推动开发区赋权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这一改革探索,为全国其他开发区深化赋权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示范和有益借鉴。
一、2026年版指导目录出台的总体概况
(一)制度沿革与政策背景
2018年以来,南昌市持续纵深推进向国家级开发区赋权改革,先后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洪府字〔2018〕1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赋权南昌经开区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洪府字〔2020〕12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放、赋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1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赋权和委托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洪府发〔2020〕32号)等一系列赋权政策文件,逐步扩大开发区审批自主权。2023年,在前期改革探索基础上,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南昌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事项清单的通知》(洪府字〔2023〕25号),形成涵盖89项市级权限、涉及21个市直部门的统一赋权清单。
然而,随着《江西省开发区条例》的深入实施和全省开发区社会事务有序剥离改革的推进,原有统一赋权模式逐渐暴露出针对性不强、与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的发展需求衔接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行政区关系,推动国家级开发区赋权事项中的社会事务有序剥离,促进开发区回归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南昌市重新梳理赋权事项,优化赋权机制,最终形成2026年版指导目录。
(二)文件核心内容
2026年版指导目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版事项清单。其核心内容包括:
赋权总量:79项市级权限,涉及19个市直部门。其中行政许可58项、行政备案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赋权模式:实行“指导目录+自主认领”模式,各国家级开发区在指导目录范围内自主认领事项,编制承接事项目录,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约束条件:各国家级开发区要严格落实社会事务剥离要求,认领的赋权事项,需确保社会事务剥离率达80%以上。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市国家开发区,同时明确省级开发区的赋权工作,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市级做法执行。
(三)政策目标
总体来看,2026年指导目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着力实现以下三大目标:一是推动开发区职能精准归位,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服务等主责主业,避免社会事务分散精力;二是建立差异化精准赋权机制,通过自主认领解决统一清单模式下部分事项与开发区实际需求脱节、事项悬空等问题。三是构建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强化市直部门业务指导和审管联动,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与2023年版的主要差异概述
对比2023年版事项清单,2026年版指导目录在赋权逻辑、事项结构、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维度:
三、经验启示:基于创新视角的深度解读
南昌市2026年版指导目录的出台,并非简单的数量增减,而是在系统吸收江西省全链审批赋权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的一次制度创新。从创新视角看,其经验启示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立法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性质,为赋权提供法定依据
江西省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江西省开发区条例》将开发区管理机构定位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从“派出机构”到“派出机关”一字之差,赋予开发区管理机构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这一立法创新,为赋权改革扫清了根本性障碍。南昌市2026年版指导目录将《江西省开发区条例》作为首要法定依据,并在文件中多次援引其相关条款,正是对这一立法成果的充分运用。这启示我们:赋权改革必须立法先行,只有先解决好开发区“名正”的问题,才能为后续“权顺”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
(二)创新赋权模式,实现按需认领、精准赋权
近年来,江西省在推进赋权改革中明确提出“分类指导、一区一策”原则,国家级开发区享有设区市级权限,具备条件的可探索省级权限。赣州市则进一步探索了“园区点单、部门下放”的赋权方式,由开发区根据自身需求在清单范围内选择承接事项。
南昌市2026年版指导目录将这一理念推向制度化——不再是市政府统一“端菜”,而是由各国家级开发区对照指导目录自主认领,编制各自承接事项目录并报备。这一机制的核心创新在于:承认不同开发区在产业定位、发展阶段、承接能力上的差异性,将选择权交还给开发区。实践中,南昌高新区、南昌经开区、小蓝经开区此前承接事项数量各不相同(84项、71项、30项),2026年版指导目录通过“自主认领”机制,使这种差异化从“客观存在”变为“制度安排”,避免了统一清单下部分事项因不适配而闲置的问题。这启示我们:赋权不能“一刀切”,必须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精准匹配。
(三)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以刚性约束倒逼社会事务有序剥离
江西省在推进开发区改革中反复强调“强化经济管理职能”,并提出开发区应依托所在地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然而,以往各地虽有“开发区回归主业”的共识,却普遍缺乏可操作的量化抓手。
南昌市2026年版指导目录首次在赋权文件中明确“社会事务剥离率不低于80%”的硬性指标,要求各开发区认领事项时必须确保这一比例。这一规定的创新意义在于:将社会事务剥离从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约束指标,使“聚焦主业”从口号变为制度。同时,配套规定剥离后须与属地行政区做好衔接,因地制宜通过窗口前移、视频联办等形式保障企业群众办事便利。这启示我们:改革不能只靠倡导,关键要把刚性约束嵌入制度文件,让职能归位成为有据可依、有标可测的硬任务。
(四)强化权责匹配与审管联动,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格局
赋权的关键不在于“放了多少项”,而在于“放了之后怎么管”。江西省在改革中强调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要求开发区依法承担审批责任,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以赋权为由放松监管。
南昌市2026年版指导目录从三个方面落实这一要求:一是事项设定依据细化至具体法律法规条款,为审批和监管提供明确标尺;二是在附件中增加“实施层级”和“备注”栏目,明确各事项的权责归属和特殊适用条件;三是强调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互通机制。这启示我们:赋权不是“一放了之”,而是权力配置、能力建设、监管协同的系统工程。 只有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改革才能真正释放制度红利。
结语
南昌市2026年版指导目录的出台,是在江西省开发区赋权改革整体框架下的一次精准迭代。从89项到79项,不是简单的数量缩减,而是权责结构的优化重组;从统一赋权到自主认领,不是形式的调整,而是赋权逻辑的根本转变;从原则倡导到刚性约束,不是力度的增减,而是治理方式的系统升级。
回顾改革实践,立法先行解决了开发区“名正”的问题,自主认领实现了按需精准赋权,刚性约束倒逼社会事务有序剥离,审管联动构建了全链条闭环管理。这四个方面环环相扣,共同回答了“放什么、怎么放、如何管”的核心命题。
作为省会城市的率先探索,南昌市的改革经验启示我们:开发区赋权不能止于“放权”本身,而要以法定地位为基础、以需求匹配为原则、以职能归位为导向、以监管协同为保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让开发区轻装上阵,回归经济发展主阵地、主引擎的角色定位,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