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第九中学南昌路校区关于收取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6月餐费(不含九年级)的通知
关于收取2025-2026学年度下学期6月餐费(不含九年级)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5〕17号)及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在坚持家长、学生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学校于2026年3月5日正式开展了本学期师、生就餐供餐工作,现收取6月在校就餐餐费,具体说明如下。
我校食堂实行包餐制,学期初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在校就餐,由班主任通过就餐系统为学生报名。根据区教体局食堂财务要求,师、生在校就餐按月后收餐费,为严格做好成本核算,就餐期间不能到食堂就餐的学生,经家长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班主任通过就餐系统提交请假,月底食堂财务办公室根据当月就餐天数及学生请假记录核算餐费,发布缴费。对未请假且无故不就餐的学生,计入正常就餐。教师午餐、教师及教干陪餐扫码记次,月底收费,教师和学生就餐执行“同菜同价”制度。
为保证学生膳食营养化,科学化,满足中小学生成长需求及成本核算,各年级午餐收费标准及详情如下:
二年级7元/餐,就餐18天,餐费126元;
三、四年级8元/餐,就餐19天,餐费152元;
五年级9元/餐,就餐19天,餐费171元;
六、七、八年级9元/餐,就餐18天,餐费162元。
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食堂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家长多提合理化建议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