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三个一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专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乱象,切实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降低遮阳(雨)伞(篷)安装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雨)伞(篷),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通过折叠、挂物、损坏等方式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黎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驾乘二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加装遮阳伞、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不开具罚单,通过“以学代罚”“学法免罚”“宣传警示”“一教育、一学习、一宣传”的形式,让交通违法者上路实践,使驾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加入到文明交通劝导员的队伍中,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员、监督员。
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城镇、农村等重点路口、路段设置执勤点,严查严整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安装遮阳篷、无牌套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逆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酒驾、非法改装拼装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严管通行秩序,有效提升电动车骑行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资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线下宣传、线上传播集赞送头盔活动。
截至目前
全市共现场查处摩托车、电动车
各类违法行为57783余起
其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54591余起
接下来
抚州公安交警将对在整治行动中
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不定期曝光
请广大骑乘朋友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交警
编辑丨周琦 编审丨赵静波监制丨陈细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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