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消保委2026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消费提示
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购物、旅游等消费将迎来新高峰,商家的各类优惠、促销活动也纷至沓来。抚州市消保委发布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绿色消费。
年末,商家促销力度加大,促销手段繁多,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各类促销打折活动,注重商品质量,着重考虑自己实际需要。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现象,是否有标价内容和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情况;要注意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等行为。选购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电时,应选购3C认证标志、合格证书、使用说明齐全的家用电器。同时要关注家电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因质量问题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故障的,消费者可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按故障情况与期限选择退货、换货或免费修理。
消费者采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应查看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预定年夜饭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整洁卫生的餐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订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主动践行“光盘行动”;网络订餐时,应尽量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口碑好,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订餐,杜绝餐饮浪费。
消费者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电商平台进行网络购物。面对商家花样繁多的优惠活动,消费者往往容易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要结合自身需要理性选购商品,可以提前列好购物清单,关注价格变化趋势,谨防商家“先涨再降”的虚假打折。对于“直播带货”等线上新型消费,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和留心,不能被其诱导性的宣传所迷惑,不要被“哄抢”氛围冲昏头脑,要量需而入。
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特别是中老年人选购保健食品时,不要被免费体验、效果神奇、无效退款、赠送鸡蛋等宣传噱头和手段诱惑,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要选择正规渠道,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节日期间,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洗车洗衣、家政服务、品牌店等服务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高峰期。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谨慎办理。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书面确认,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开好发票并与刷卡单等凭证一并保存。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选择简单适度包装的商品,拒绝购买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包装的商品礼盒,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拒绝为华而不实的包装买单;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用实际行动践行低碳、绿色、简约的理念。
抚州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要注意索要、保留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对于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落实到书面合同上,避免日后出现维权难的问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依法理性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广大经营者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切实做到让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