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案款发放公示(2026年第一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保障当事人权益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案件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日
编 辑:李红艳
校 对:汪彩霞
核 发:余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