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中央政法委在京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根据见义勇为典型的网络关注度、各地依法确认和申报意见,进行综合评审评议,共有50位见义勇为勇士获通报表扬和奖励慰问。
赣州曾鹏,入选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
曾鹏,男,汉族,1991年12月生,广东省广州市鑫隆园艺工程有限公司职员。(救人地在瑞金市)
2025年10月6日下午2时许,正在休假的曾鹏带着4岁的女儿在老家瑞金市谢坊镇露营地绵江河边游玩。突然,听到“有孩子被水冲走了”的急促呼喊声。曾鹏知道此河段深处2米以上、水草密集,但仍把女儿托付给同乡照看,自己朝着下游方向沿河寻找。当跑出20余米时,一阵微弱的哭声传来,他发现一名小女孩正死死抓住河中央倾倒的树枝,身体随着急流剧烈晃动。曾鹏快速游过去,将女孩抱入怀中安抚。未等喘息,他抱着女孩继续搜寻,很快在下游缓坡水深处发现另一名女孩被困在密集水葫芦中。

曾鹏将怀中女孩安置在岸边石块上,又跳入河中,奋力拨开水葫芦,一把抱住女孩游向岸边,递给岸上群众。救下两名孩子后,曾鹏仍不放心,沿着下游仔细排查水草密集区与树枝交错处,反复呼喊确认无其他孩子遇险才放心离开。
2025年10月,曾鹏抢险救人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问:哪些行为可以申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答:根据《赣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赣市府发〔2022〕14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抓获或者协助有关机关追捕逃犯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辅(协)警、保安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可视情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