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掌握 WPS Office 办公软件),独自完成各类套表资料的填写归档;
4.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社会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工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4.近两年内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在各级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而被取消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