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层干部的权力失衡,一段发人深省的廉政警示
2026年1月17日,廉洁南昌通报:南昌市新建区璜溪管理处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段平亮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而就在两个多月前,2025年10月28日,段平亮还曾因“主动投案”引发关注。从主动交代问题到最终被“双开”,短短76天,这位基层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涯彻底终结。
仕途轨迹:从乡镇副书记到管理处“一把手”
段平亮的履历堪称一部典型的基层干部成长史。他先后担任新建县石埠镇副书记、西山镇党委副书记,后调任江西长堎工业园区璜溪管理处主任,直至案发前担任江西新建经开区璜溪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8年教师节,作为望城新区管理处主任的段平亮曾走访学校,慰问教师,在座谈会上表态要“大力支持新区教育”,给当地教师留下“接地气”的印象。
2019年,他跻身新建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协调工作;2020年又参与“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试点示范工作。这些经历本应是其服务基层、实干担当的证明。
权力失衡:基层“微权力”的失控轨迹
璜溪管理处作为地方政府派出机构,虽级别不高,却掌握着项目审批、资源分配、资金使用等实实在在的权力。段平亮作为管理处党委副书记、主任,在辖区内堪称“实力派官员”。
根据官方通报,段平亮的问题可谓“五味杂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揽、工作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这些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反映了基层权力监督的缺失。一个原本应服务群众的公仆,如何一步步沦为以权谋私的“蛀虫”?这中间必然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蜕变过程。
主动投案:是悔过自新还是无奈选择?
段平亮案的一个关键细节是“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这一情节在纪委监委通报中并不常见,它既暗示可能的从轻情节,也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的震慑力。
近年来,越来越多问题干部选择主动交代问题,这已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综合效应下,一些问题干部意识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主动投案成为理性选择。
段平亮的主动投案,究竟是内心悔过,还是迫于反腐压力的无奈之举?从最终被“双开”的结果看,其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监督盲区:基层“一把手”权力制约亟待加强
段平亮案并非孤例。基层单位“一把手”由于权力相对集中,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容易成为腐败的高危群体。
在南昌新建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基层官员手中掌握的资源分配、项目审批等权力,若失去有效监督,极易产生权钱交易。类似情况在过去的案例中时有发生,如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段和平就曾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
段平亮案的查处,是南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反腐败工作的体现,也表明基层官员不再是监督盲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被纳入监督范围。
警示启示:基层干部该如何守住廉洁底线?
段平亮案的教训十分深刻。它警示我们:权力不分大小,都必须受到有效约束;干部不分级别,都要守住廉洁底线。
对于基层干部而言,要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更要坚持原则、守住底线。
对于监督机关而言,必须加强对基层“微权力”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推进基层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也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共同守护好基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厅主点评
段平亮案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基层权力失守的悲剧轨迹。从“主动投案”到“双开”的76天,既是一个干部的个人命运转折,也是基层权力监督的现实检验。
此案警示我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唯有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权力制约,才能避免“前腐后继”的悲剧重演。
希望段平亮案能成为一记警钟,警醒所有基层干部: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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