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外部监督,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促进检察听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拟增补沈梅等6人为本院听证员,现将拟增补听证员人选名单公示如下: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拟增补听证员人员名单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30日至2月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本院反映公示对象是否存在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情况,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月6日
受理单位: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受理电话:0791-85782193
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518号南昌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供 稿:综合业务部 陈 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