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在赣州之战中选择“不戮”赣州人,是他的军事智慧、政治远见与个人伦理觉醒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决策既打破了元末战争中“屠城立威”的常规逻辑,也为明初统一战争中的“攻心为上”策略提供了典范。
常遇春作为元末明初最具冲击力的将领,素以“敢战敢死”著称,史载其“每战必冲锋陷阵未尝败北”,但赣州之战(1365年)的特殊性促使其调整战术。当时赣州为陈友谅余部熊天瑞占据,城防坚固且军民坚守,若沿用此前“破城即屠”的惯性策略(如1359年攻克衢州时曾纵兵杀戮),虽可迅速破城,却将激化江西全境反抗情绪。
此时朱元璋集团已从“割据势力”转向“统一政权”,急需争取江南民心以巩固统治。常遇春在谋士朱升提出“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建议下,意识到“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战略价值,通过“不戮”展示明军的“仁德之师”形象,既能瓦解赣州守军抵抗意志,又可辐射周边州县(如南安、汀州等地)的归降决心。这种转变本质上是军事服从政治的体现,从单纯追求“军事胜利”转向兼顾“战后治理”,而常遇春兵团“攻无不克”的战斗力,为其实施“不战而屈人之兵”提供了底气。
元末群雄并起时,各路军阀普遍以“屠城”震慑对手,如张士诚部将吕珍曾屠常州,陈友谅更以“坑杀降卒”闻名,导致百姓对军队极度恐惧。朱元璋欲争夺天下,必须塑造“天命所归”的正统形象,而“止杀”正是其区别于其他势力的政治符号。早在1356年攻克集庆(今南京)时,朱元璋就提出“克城勿妄杀,民乃吾民也”,但麾下将领执行参差不齐,常遇春早期亦有屠城记录。
至1365年,随着朱元璋势力范围扩大,“军纪整肃”被提上日程。赣州作为江西南部重镇,其处置方式具有示范意义,若屠城将坐实“暴兵”骂名,若招抚则可向江南士族与百姓传递“明军不同于元军、义军”的政治信号。常遇春的“不戮”决策,实则是对朱元璋集团“收买人心”战略的具体实践。此战后朱元璋对常遇春的封赏升为“副将军”,既是对其战功的肯定,更是对其“政治成熟”的褒奖,标志着常遇春从“纯武将”向“懂政治的统帅”转型。
常遇春出身寒微(原为绿林好汉),早期作战以“猛”著称,甚至因“嗜杀”受到朱元璋告诫。但随着地位提升与眼界开阔,其个人伦理逐渐受到儒家思想影响。赣州之战前,他目睹长期战乱导致的民生凋敝,如江西因陈友谅苛政与元军劫掠造成人口锐减三成,开始反思“杀戮”的意义,若破城后百姓尽亡,土地与城池便失去价值。常遇春与儒士集团的互动也推动了其观念转变,如谋士刘基(刘伯温)曾以“王者之师,顺天应人”劝谏,引用《孙子兵法》“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使其认识到“仁”比“勇”更能巩固胜利。赣州之战中,他不仅“不戮”,更约束士兵“秋毫无犯”,甚至开仓赈济饥民,这种行为既是战略需要,也暗含个人对“武将价值”的重新定义,从“以杀立威”到“以仁取信”,而“奇哉常十万”的后世评价,正是对其个人伦理升华的肯定。
元末战争的残酷性远超历代,屠城、坑杀、掳掠成为常态。据《元史·刑法志》记载,元军对反抗者“拔其城则尽屠之”,导致“中原千里无人烟”;而红巾军也常以“屠城”发泄对元廷的仇恨。在这种“暴力循环”中,常遇春的“不戮”具有颠覆性意义,他打破了“强者必嗜杀”的逻辑,证明“仁者亦可有勇”。赣州之战的成功,守军最终开城投降,熊天瑞仅带数骑逃走,更以事实验证了“止杀”的可行性。此后常遇春在北伐中进一步贯彻这一策略,如攻克东昌时严禁杀戮。甚至影响了徐达等将领,1368年徐达攻克元大都亦下令“秋毫无犯”。可以说赣州“不戮”不仅是个人决策,更是对元末“战争伦理”的拔乱反正,为明初社会秩序恢复奠定了基础。
常遇春“不杀赣州人”的决策,绝非单纯的“仁慈”,而是军事理性、政治需求、个人成长与时代背景交织的产物。这既体现了常遇春兵团作为“明朝第一猛将”的战术灵活性,也折射出乱世中“暴力与仁德”的辩证关系---真正的军事胜利,不仅在于攻克城池,更在于赢得人心。这一事件之所以被后世文人反复称颂,正是因为他在“胜者为王”的丛林法则中,保留了一丝人性的光辉,也为中国古代战争伦理提供了“止戈为武”的鲜活案例。(杨心乐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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