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廉洁江西发布重磅通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涂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距离2025年9月8日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被查,仅过去5个月。
这份措辞严厉的"双开"通报,不仅揭开了这位1969年出生的"老财政"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事实,更将其"与他人串供""追求低级趣味""利用影响力受贿"等鲜为人知的腐败细节公之于众。从国企董事长到开发区财政局长,涂亮用20多年在南昌经开区织就了一张权力与资本交织的腐败网络,最终在自己掌舵的"钱袋子"里翻了船。
涂亮的仕途轨迹,是一部典型的开发区干部晋升史,其岗位变迁与南昌经开区的扩张步伐高度重合,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伴随着权力的集中与寻租空间的扩大。
1969年10月出生的涂亮,大学本科学历,早年曾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司法局工作,后转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任城建办主任。 这一岗位看似级别不高,却是开发区建设初期最"肥缺"的职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发包、违章建筑查处,每一项都涉及巨额利益。在南昌经开区从一片荒滩到工业新城的扩张过程中,城建办主任无疑是开发商、建筑商重点"围猎"的对象。
此后,涂亮历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总经理、蛟桥镇镇长、蛟桥镇党委书记等职。 这一时期的履历显示,他深度参与了经开区早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掌握了工程项目审批、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款结算等关键权力,为其日后腐败埋下了伏笔。
2016年前后,涂亮调任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昌经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长期担任法定代表人。 金开集团作为南昌经开区的核心投融资平台,承担着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导入、土地开发筹集资金的重任,是名副其实的"准政府"机构。
在国企董事长任上,涂亮掌握了三大核心权力:一是融资决策权,通过发行企业债、银行贷款、信托计划等方式为园区筹资,2023年10月金开集团还成功发行了公司债券; 二是项目投资权,决定资金投向哪些基建项目、产业扶持项目;三是资产处置权,管理着园区大量的标准厂房、商业物业、土地使用权。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涂亮在国企任职期间,还兼任了赣江新区儒乐湖管理处行政负责人、儒乐湖新城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兼区工管办副主任等职。 这种"政企不分"的身份,使其既能以政府官员身份协调资源,又能以企业董事长身份参与市场经营,为"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3年9月,涂亮迎来仕途"高光时刻"——出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试用期一年。 这一任命使其从国企"操盘手"转变为政府"财神爷",掌握了更为核心的财政大权。
南昌经开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GDP突破800亿元,财政收支规模庞大。财政局长的职权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决定数十亿财政资金如何分配;政府采购监管——审核监督全区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政府债券发行与偿还;企业扶持资金审批——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发放产业扶持资金。
然而,涂亮并未珍惜组织的信任。通报明确指出,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意味着其腐败行为贯穿了从国企董事长到财政局长的全过程。2025年1月,程振华接任金开集团董事长, 或许已经预示着涂亮的仕途危机。仅仅8个月后,他选择了"主动投案"。
南昌市纪委监委的"双开"通报,用近500字详细列举了涂亮的违纪违法事实,其严重程度在近年来查处的开发区财政局长中颇为罕见,六大纪律项项违反。
通报首条即指出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 这与2025年9月8日官宣被查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表述形成鲜明对比。 所谓"主动投案",很可能是在组织已经掌握其部分违纪违法线索、即将对其采取措施前的"被迫之举"。而"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则说明,涂亮并非真心悔过,而是企图通过订立攻守同盟、隐匿转移证据等方式逃避惩处。
这种"假主动、真对抗"的行为,在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并不鲜见。一些官员在预感大势已去时,选择"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但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又心存侥幸,不如实交代问题,甚至唆使他人作伪证。涂亮的案例再次警示:"主动投案"不是"护身符",只有真诚悔罪、彻底交代,才能获得组织的宽大处理。
"组织意识淡薄,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通常意味着隐瞒房产、投资、婚姻、子女配偶从业等情况。 结合其"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的情节,涂亮很可能通过代持、挂靠等方式,将亲属安排到关联企业任职,或默许亲属在经开区范围内承揽工程、经营业务,形成"前台做事、后台收钱"的腐败模式。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这一表述直指涂亮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 在担任金开集团董事长期间,他很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方式,将国企资源转化为个人或家族利益。例如,在国企采购中指定特定供应商(实为亲属控制),在工程发包中照顾"关系户",在融资过程中收受"顾问费""中介费"等。
"任性用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这是涂亮案最具特色的腐败领域。 作为财政局长,其本职工作应是资金监管,而非直接干预工程项目。但涂亮显然"越界"了,他利用掌握资金拨付权的优势,对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施加影响:或向招标方"推荐"特定承包商,或以"资金保障"为要挟干预评标结果,或在工程款结算时"卡脖子"索贿。
这种"财政局长插手工程"的模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导致"会跑关系的中标、会搞关系的获利",而真正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却被排斥在外。更严重的是,财政资金的拨付与工程进度挂钩,涂亮的"任性用权"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隐患、资金损失浪费,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追求低级趣味"——这一表述在纪检监察通报中并不常见,通常指涉黄赌毒、包养情妇、沉迷网游等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对于一名1969年出生、即将退休的干部而言,"追求低级趣味"不仅暴露了其精神世界的空虚,更可能成为其腐败的动因或表现——或为维持奢靡生活而疯狂敛财,或因生活腐化而被商人老板"围猎"。
通报指出,涂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这一表述包含两项罪名:受贿罪——利用本人职权直接收受财物;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后者意味着涂亮不仅是"单兵作战",还构建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腐败网络,通过"打招呼""递条子"等方式,协调其他部门、其他官员为其"客户"办事,自己则从中收取"中介费"。
"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这两个领域正是涂亮从城建办主任到国企董事长再到财政局长全程深耕的"自留地"。20多年的权力积累,使其在经开区工程建设领域拥有了"呼风唤雨"的能力,也使其成为承包商、建筑商重点"围猎"的对象。
涂亮案并非孤例。近年来,从国家级新区到省级开发区,从高新区到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财政局长""招商局长"等岗位成为腐败高发区。其深层次原因值得深思。
权力集中缺乏制衡。 开发区作为"准政府"机构,实行"管委会"体制,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但权力高度集中。财政、规划、建设、招商等关键职能往往由少数领导分管,"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突出。涂亮从——一个开发区财政局长如何沦为"项目掮客"?六大纪律项项违反的腐败标本
2026年2月1日,廉洁江西发布重磅通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涂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距离2025年9月8日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被查,仅过去5个月。这份措辞严厉的"双开"通报,不仅揭开了这位1969年出生的"老财政"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事实,更将其"与他人串供""追求低级趣味""利用影响力受贿"等鲜为人知的腐败细节公之于众。从国企董事长到开发区财政局长,涂亮用20多年在南昌经开区织就了一张权力与资本交织的腐败网络,最终在自己掌舵的"钱袋子"里翻了船。
涂亮的仕途轨迹,是一部典型的开发区干部晋升史,其岗位变迁与南昌经开区的扩张步伐高度重合,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伴随着权力的集中与寻租空间的扩大。
1969年10月出生的涂亮,大学本科学历,早年曾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司法局工作,后转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任城建办主任。 这一岗位看似级别不高,却是开发区建设初期最"肥缺"的职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发包、违章建筑查处,每一项都涉及巨额利益。在南昌经开区从一片荒滩到工业新城的扩张过程中,城建办主任无疑是开发商、建筑商重点"围猎"的对象。
此后,涂亮历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总经理、蛟桥镇镇长、蛟桥镇党委书记等职。 这一时期的履历显示,他深度参与了经开区早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掌握了工程项目审批、施工队伍选择、工程款结算等关键权力,为其日后腐败埋下了伏笔。
2016年前后,涂亮调任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南昌经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长期担任法定代表人。 金开集团作为南昌经开区的核心投融资平台,承担着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导入、土地开发筹集资金的重任,是名副其实的"准政府"机构。
在国企董事长任上,涂亮掌握了三大核心权力:一是融资决策权,通过发行企业债、银行贷款、信托计划等方式为园区筹资,2023年10月金开集团还成功发行了公司债券; 二是项目投资权,决定资金投向哪些基建项目、产业扶持项目;三是资产处置权,管理着园区大量的标准厂房、商业物业、土地使用权。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涂亮在国企任职期间,还兼任了赣江新区儒乐湖管理处行政负责人、儒乐湖新城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兼区工管办副主任等职。 这种"政企不分"的身份,使其既能以政府官员身份协调资源,又能以企业董事长身份参与市场经营,为"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3年9月,涂亮迎来仕途"高光时刻"——出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试用期一年。 这一任命使其从国企"操盘手"转变为政府"财神爷",掌握了更为核心的财政大权。
南昌经开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GDP突破800亿元,财政收支规模庞大。财政局长的职权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决定数十亿财政资金如何分配;政府采购监管——审核监督全区工程、货物、服务采购;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政府债券发行与偿还;企业扶持资金审批——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发放产业扶持资金。
然而,涂亮并未珍惜组织的信任。通报明确指出,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意味着其腐败行为贯穿了从国企董事长到财政局长的全过程。2025年1月,程振华接任金开集团董事长, 或许已经预示着涂亮的仕途危机。仅仅8个月后,他选择了"主动投案"。
南昌市纪委监委的"双开"通报,用近500字详细列举了涂亮的违纪违法事实,其严重程度在近年来查处的开发区财政局长中颇为罕见,六大纪律项项违反。
通报首条即指出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 这与2025年9月8日官宣被查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表述形成鲜明对比。 所谓"主动投案",很可能是在组织已经掌握其部分违纪违法线索、即将对其采取措施前的"被迫之举"。而"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则说明,涂亮并非真心悔过,而是企图通过订立攻守同盟、隐匿转移证据等方式逃避惩处。
这种"假主动、真对抗"的行为,在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并不鲜见。一些官员在预感大势已去时,选择"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但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又心存侥幸,不如实交代问题,甚至唆使他人作伪证。涂亮的案例再次警示:"主动投案"不是"护身符",只有真诚悔罪、彻底交代,才能获得组织的宽大处理。
"组织意识淡薄,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通常意味着隐瞒房产、投资、婚姻、子女配偶从业等情况。 结合其"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的情节,涂亮很可能通过代持、挂靠等方式,将亲属安排到关联企业任职,或默许亲属在经开区范围内承揽工程、经营业务,形成"前台做事、后台收钱"的腐败模式。
"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这一表述直指涂亮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 在担任金开集团董事长期间,他很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方式,将国企资源转化为个人或家族利益。例如,在国企采购中指定特定供应商(实为亲属控制),在工程发包中照顾"关系户",在融资过程中收受"顾问费""中介费"等。
"任性用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这是涂亮案最具特色的腐败领域。 作为财政局长,其本职工作应是资金监管,而非直接干预工程项目。但涂亮显然"越界"了,他利用掌握资金拨付权的优势,对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施加影响:或向招标方"推荐"特定承包商,或以"资金保障"为要挟干预评标结果,或在工程款结算时"卡脖子"索贿。
这种"财政局长插手工程"的模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导致"会跑关系的中标、会搞关系的获利",而真正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却被排斥在外。更严重的是,财政资金的拨付与工程进度挂钩,涂亮的"任性用权"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隐患、资金损失浪费,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追求低级趣味"——这一表述在纪检监察通报中并不常见,通常指涉黄赌毒、包养情妇、沉迷网游等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对于一名1969年出生、即将退休的干部而言,"追求低级趣味"不仅暴露了其精神世界的空虚,更可能成为其腐败的动因或表现——或为维持奢靡生活而疯狂敛财,或因生活腐化而被商人老板"围猎"。
通报指出,涂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这一表述包含两项罪名:受贿罪——利用本人职权直接收受财物;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后者意味着涂亮不仅是"单兵作战",还构建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腐败网络,通过"打招呼""递条子"等方式,协调其他部门、其他官员为其"客户"办事,自己则从中收取"中介费"。
"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这两个领域正是涂亮从城建办主任到国企董事长再到财政局长全程深耕的"自留地"。20多年的权力积累,使其在经开区工程建设领域拥有了"呼风唤雨"的能力,也使其成为承包商、建筑商重点"围猎"的对象。
涂亮案并非孤例。近年来,从国家级新区到省级开发区,从高新区到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财政局长""招商局长"等岗位成为腐败高发区。其深层次原因值得深思。
权力集中缺乏制衡。 开发区作为"准政府"机构,实行"管委会"体制,机构精简、人员精干,但权力高度集中。财政、规划、建设、招商等关键职能往往由少数领导分管,"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突出。涂亮从国企董事长转任财政局长,集融资、投资、监管大权于一身,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
政企不分寻租空间大。 开发区普遍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管委会官员兼任国企负责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涂亮在国企任职期间,同时担任政府职务,这种"两栖"身份为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了便利,也使得公私界限模糊,国有资产容易沦为私人"提款机"。
工程建设领域监管薄弱。 开发区是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基建投资规模大、工程发包集中、资金流量密集。但相对于成熟的城市管理体制,开发区的工程招投标、资金监管、审计监督等制度往往不够完善,"先上车后补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乱象频发,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土地财政"依赖下的政绩冲动。 开发区的发展高度依赖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一些官员为追求短期政绩,不惜违规出台优惠政策、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举债搞建设。这种"政绩饥渴"与商人的"逐利本能"相结合,极易滋生权钱交易。
涂亮案的查处,为开发区廉政建设敲响了警钟。针对其违纪违法特点,应从以下方面完善制度:
一是推进"政企分开",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的规定,国企负责人转任政府官员必须经过严格审计和离职审查,防止"带病上岗"。规范国企投融资决策程序,重大融资、投资、资产处置必须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二是强化"分权制衡",防止"一支笔"审批。在财政部门内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职能应适当分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环节应由不同部门负责,形成相互制约。建立财政资金"双审核"机制,重大支出须经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双重把关。
三是深化"阳光财政",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公开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信息,特别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产业扶持资金分配等敏感领域,必须公示受益企业、补贴金额、审批依据,防止"暗箱操作"。
四是严查"期权腐败"和"影子股东"。 针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建立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对开发区范围内与领导干部亲属有关联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运用大数据手段,识别"影子股东""白手套"等隐蔽腐败行为。
56岁的涂亮,本可在财政局长任上平安退休,却因贪欲膨胀,在"知天命"之年沦为阶下囚。从沙井街道的城建办主任,到金开集团的董事长,再到经开区的财政局长,他用了30多年编织权力网络,却因腐败而瞬间崩塌。
涂亮案的深刻教训在于:开发区不是"法外之地",财政局长不是"私人掌柜"。 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拥有多大权力,只要触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终将受到严惩。当前,各地正在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涂亮案的查处恰逢其时——唯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才能防止"发展高地"沦为"腐败洼地",确保开发区在高质量发展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