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精神,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公安部交管局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改革措施第二批推广应用》的通知相关文件,对出入抚州市中心城区中型及以上货车,实行在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城市配送货车临时通行码)限时限行通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货车通行码类型:城市配送货车临时通行码(有效期1-3天)
二、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城市配送货车临时通行码)申请材料:
运输合同(供货合同、施工合同),保险单。
三、核发时限:临时通行码1个工作日
四、电子通行证使用规定:按照通行码规定的线路时段通行,遇有民警检查要主动出示通行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