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8年入伍,84年退伍回家住宿困难,经政府同意在国有土地上自己岀资建二层房屋,办理了房屋册子,每年都向国家交纳房屋土地费用,2016青云谱区政府在这片拆迁,我和我父亲房屋符合国家拆迁标准,可区政府不给我家要求拆一返一,按房屋册子面积算,他们不给,2016年11月13日区政府违法强行拆除我和我父亲房屋,并且不给予合理拆迁补偿和安置,区政府组织一些社会上不明身份人员沖进夲人家中打人,殴打我90岁老妈打伤住院,断水断电,他们没有工作证,没有单位证明,没有任何法律强拆手续证明,整整9年期间区里违法强拆我家5次,2016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9日,2018年,2019年,2021年7月19日下午,请问青云谱区政府这是什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