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经过实地调查勘察、数据采集整理、初步审核认定等程序,确定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5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异议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或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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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谷滩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
红谷滩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2月4日
图:红谷滩区凤凰洲街道投书浦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