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5年3月3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3月4日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3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裁定对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下称“沐澜温泉公司”)、江西泊心天沐康养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泊心康养公司”)、石城沐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沐澜酒店公司”)、赣州宇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宇沐置业公司”,上述4家公司单独或合并称“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6月23日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担任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主体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发掘沐澜温泉公司等四家公司的运营价值、提升债权清偿比例,有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并高效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1.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
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5MA37TC4Y32,成立于2018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振宇,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坝口村运营中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张振宇认缴出资4950万元,持股比例99%;张小荷认缴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游乐园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西泊心天沐康养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泊心天沐康养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5MA7MAPKN8Y,成立于2022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荷,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天沐温泉售楼部二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认缴200万元,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洗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石城沐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石城沐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5MA394NFQ3D,成立于2020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振宇,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天沐酒店运营中心综合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3、石城沐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认缴200万元,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赣州宇沐置业有限公司
赣州宇沐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5MA38EQKR5L,成立于2019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卫东,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坝口村黄坊组房屋一二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张卫东认缴出资47万元,持股比例94%;洪亿宝认缴出资3万元,持股比例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负债等情况
截至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已经开展债权审查工作,并委托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审计机构已出具初步审计报告(具体金额应以审计机构正式审计报告为准)。审核结论如下:
1.截至2025年3月31日,沐澜温泉公司单体报表资产合计250,803,149.40元,负债合计230,568,450.6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234,698.73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宇沐置业公司单体报表资产合计58,077,937.28元,负债合计35,692,927.2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385,010.02元。
3.截至2025年6月30日,泊心康养公司单体报表资产合计2,615,009.55元,负债合计544,746.4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70,263.06元。
4.截至2025年6月30日,沐澜酒店管理公司单体报表资产合计10,124,967.16元,负债合计19,042,072.8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917,105.71元。
合并数据:截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沐澜温泉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泊心康养、沐澜酒店、宇沐置业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上四家公司合并后资产合计257,558,999.02元,负债合计金额230,746,103.92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6,812,895.10元。
(三)公司资产项目评估情况
经管理人调查,四家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石城县琴江镇天沐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土地房产及在建工程,统称“沐澜温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人已委托评估机构对以上四家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已出具初步的评估报告(具体金额应以评估机构正式评估报告为准),结论如下:
1.沐澜温泉公司名下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石城县琴江镇温泉养老基地旅游控规D-5-1地块)、在建工程、存货(374套房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车辆,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17,280,224.00元、在建工程评估值为29,145,000.94元,房产评估值为152,857,634.50 元、机器设备评估值为4,588,865.00元、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评估值为542,558.00元、车辆评估值为844,029.00元,合计评估总价为205,258,311.44 元。(重点提示:关于沐澜温泉公司土地在建工程,现评估值仅为土地及建筑物的成本现状价值,续建成本及对应预计产生价值,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调阶段自行调查核算。)
2.宇沐置业公司名下资产类型主要为位于沐澜温泉度假区养心谷的9套房产(联排别墅,18项产权证),评估值为14,162,616.00 元。
3.沐澜酒店管理公司名下资产类型主要为位于石城县琴江镇养老基地旅游控规D-4-5、D-4-6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6,958,925.00 元,另在地面附着有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重点提示:沐澜酒店公司名下土地地面附着物前庭和中庭地块无土地产权手续,工程决算无明细,无法与泡池分割,故暂未出结果,该价值仅评估泡池地块土地价值,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调阶段自行调查核算)。
4.泊心康养公司名下无实物资产。
沐澜温泉项目整体评估价值为226,379,852.44 元(具体金额应以评估机构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二、重整投资价值简述
虽然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战略投资人提供了以较低成本、高效率盘活文旅产业资源的重大机遇(注:管理人将根据预招募情况,在具备条件时,向法院申请转换为重整程序)。其重整投资价值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核心优势:
1.稀缺的“文旅资源”价值:石城县已成功创建“中国温泉之城”(江西唯一)、“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依托于石城县当地的丰富温泉资源,打造县域温泉旅游产业点,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目前温泉旅游的整体发展呈现向上趋势,可以着重依托石城县当地的旅游业发展实现资产盘活。
2.稳健的实体资产保障:公司拥有的两处商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设备,是价值稳定、易于处置的优质实体资产。这些资产不仅为生产经营提供物理基础,也为重整投资提供了坚实的安全垫和后续融资的抵押保障。
3.法律框架下的重生机遇:在法院主导和管理人监督的破产重整程序下,企业历史债务将依法得到集中清理和有序化解。投资人有望以“干净”的资产负债接手企业,摆脱历史包袱,轻装上阵,专注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和价值创造。
综上所述,本次预招募旨在引入具备产业背景、雄厚资金和先进管理能力的战略投资人,共同推动企业涅槃重生,实现债权人、投资人及社会多方共赢。
三、预招募原则
为维系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市场价值和整体竞争力,确保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本案将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统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重整投资人引入以谋求战略层面的深度绑定与产业重生为基本目标,为提高重整效率加速恢复公司盈利能力和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及各方权益,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与遴选将秉持以下原则:
一是产业资源协同。优先引入能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产业协同、优势互补的战略投资方。
二是资金实力保障。投资方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与良好信用状况,确保债务清偿与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是运营经验赋能。具备现代化企业治理与精细化管理能力,帮助公司提升运营效率。
四是价值理念认同。投资方必须深刻理解公司核心资产的技术价值与市场潜力,愿意共同践行长期主义发展战略。
四、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本次预招募所发布的信息、数据、照片、视频等,管理人不提供保证或担保。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或考察,如需查阅债务人财务资料、评估资料以及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资料,可向管理人提出书面调查申请。
4.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如出现影响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破产工作的重大事项或石城县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预招募计划。本预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五、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具备相应经营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于本预招募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意向投资人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意向投资人在参与预招募、遴选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依法监督。
5.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案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7.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是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本公告载明的预招募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预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六、预招募具体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期限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期限为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18:00时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要求的全部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等。
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重整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线下提交材料与邮寄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纸质参选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前,纸质参选材料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的,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送达,视为未报名。
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3798541877;万律师,联系电话:17603050522。
收件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坝口村天沐温泉运营中心综合楼2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邮箱:mlwqglr@163.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2)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见附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实际控制人、资产负债、主营业务及其核心竞争优势介绍等信息)。
意向重整投资人组成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联合体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以及联合体在为新纶新材提供资金支持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4)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背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地位说明、经营规模以及拟注入资产等相关情况说明)。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其控股股东资金实力作为报名依据的,需要同步提交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6)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见附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除联合体中的每一成员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外,还应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在全部报名材料上加盖骑缝章,并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重整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如重整管理人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需要补正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接到重整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完成补正。
(7)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同时向重整管理人书面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的格式及内容要求请联系重整管理人获取)。本次招募是针对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整体招募投资人,因此,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对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统一制定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投资人主体介绍、资金实力、投资金额、出资期限及资金用途、偿债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及其他与重整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重整投资方案需附承诺,《重整投资方案》构成要约,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有法律约束力。
4.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理规则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付款账户付款备注:沐澜温泉公司重整报名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报名,重整管理人将不再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账户: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979 02124500 012
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石城支行
(2)对于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重整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对于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转化为重整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直接转为投资价款。如该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作为债务人财产依法用于向债权人分配,管理人将在石城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与备选意向投资人协商。若备选投资人仍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则管理人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或放弃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对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完整性、报名条件适格性(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重整投资方案合规性进行审查。管理人有权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核查资信情况、产业背景、业务情况及履约能力,意向预重整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报名材料不完整、报名条件不适格等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规定的意向预重整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竞选的资格。
七、遴选流程
(一)预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仅有一家完成招募流程的适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2.多家意重整投资人报名
有多家完成招募流程的适格意向预重整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组织遴选,确定一名正选预重整投资人和一名备选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细则另行公布。
(二)通知与通报
管理人在遴选结果产生后将结果通知参与遴选的意向预重整投资人、报告石城法院并告知债务人,并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相关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
(三)协商签署协议
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整投资人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管理人启动与备选重整投资人协商,并签署协议。若备选投资人仍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则管理人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或放弃招募重整投资人。
八、其他说明
1.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投资保证金,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2.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预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沐澜温泉酒店等四家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了解报名资格(如股权转让、产业准入政策)、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预招募。
3.若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支付保证金,但应确保意向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对彼此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沐澜温泉酒店等四家公司资产及股权等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同沐澜温泉酒店等四家公司资产及股权等的瑕疵保证责任。除预招募公告披露外,意向投资人应对沐澜温泉项目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沐澜温泉酒店等四家公司资产/股权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部分或全部的材料,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接受本预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6.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在预招募公告结束前中止、撤回、终止预招募,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7.管理人预招募/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石城法院的监督。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3798541877;万律师,联系电话:17603050522。)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联合体牵头成员确认书
3.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保密承诺函
赣州沐澜温泉旅游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泊心天沐康养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石城沐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赣州宇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