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等行为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南昌县公安
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破获多起非法买卖存储危险品案件
有力消除了一批公共安全风险隐患
2025年12月30日上午11时许,向塘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向塘镇某小区内可能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经过对该小区的全面排查,民警在一处封闭店面内查获烟花爆竹若干,并将老板汪某传唤至向塘派出所接受调查。
2026年1月16日下午,八一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可能存在一个利用网络售卖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窝点。经查,民警锁定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姜某,并在其家中查获各类烟花百余件。目前,姜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6 年 1 月 28 日,蒋巷派出所联合镇应急执法办在蒋巷镇查获一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窝点,共扣押烟花爆竹 434 件。
经查,为牟求经济利益,应某在未取《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将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储在其租住的民房内准备出售。目前,应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注意!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通常隐匿于人员与财产高度密集的场所。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事关烟花爆竹
这些事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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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蒋巷派出所、向塘派出所、八一派出所
审 核 | 吴斗果
校 对 | 刘欣茹
编 辑 | 万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