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询价名称:南昌高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西二绕城高速公路安义古村服务区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
1.2、询价人:南昌高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人:南昌高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1、项目服务对象:南昌高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安义古村服务区加油站(东区,西区)。
2.2、项目服务内容:检查该加油站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和在安全经营及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2.3、项目服务要求:
(1)安排项目组对询价人委托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独立的、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受任何个人或外来压力的干扰;
(2)提供 4 份安全评价报告,对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负责。评价报告知识产权归甲方询价人所有。未经甲方询价人书面同意。乙方报价人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
(3)项目服务时间:在 45 个工作日完成评价工作(该时间从询价人提交资料完毕之日起计算)
项目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报价人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交付给询价人甲方、询价人甲方将合同款全部支付给乙方止,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3.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候选服务商。本项目报价控制价为20000元(含税,含评审费),报价如高于本项目报价控制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2、报价总价应为报价人进行安义古村服务区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服务费包括人员工资、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分析费、公示费、申报费、差旅费、试验费、检测费、资料费、交通费、餐饮费、利润、税金等与此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询价人甲方无需在本条约定的价款外向报价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完成本合同全部任务后,报价人将评价报告终稿交予询价人,询价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全部费用。
6.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报价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报价截止日前一年(12个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6.3、报价人须具备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4、报价人参加报价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2月至询价公告发布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5、报价人参加报价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2月至报价公告发布日),至少完成过一个石油化工或类似高风险行业“安全验收”评价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案例等)。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接受转包或者分包
6.7、本项目各报价人不得存在股权关联。
7.1、报价文件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报价函;
(4)报价承诺书;
(5)各项资格文件。
7.2、以上资料均应为A4大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不得活页。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文件格式详见本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
7.3、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众号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查阅、下载询价公告。询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可因任何原因,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本项目询价如有补遗,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在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众号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发布,报价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时下载,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9.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0:00,递交地址:南昌市九龙大道5999号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楼B106。询价人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9.2、询价人保留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权利。如需延长,询价人将在原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延长后的截止时间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明确,所有报价人的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的新截止时间为准。
询价结束后,在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11.1、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询价人,若询价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内容,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评审时间以前通过澄清的方式获得询价人的解释,否则以询价人解释意见为准。
11.2、报价人如在报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需询价人澄清,烦请按照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轻微疑问:为提高沟通效率,可直接与我方电话联系,进行口头咨询。
(2)重大疑问:请于2026年2月14日10:00前,将疑问以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和WORD版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我方指定邮箱(2366583664@qq.com),并同时电话告知我方已发送邮件。我方将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向所有已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进行统一答复。
11.3、报价人须对报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报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询价人:南昌高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九龙大道5999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07911149
何女士 电话13970053251
监督部门:南昌高投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地 址:南昌市九龙大道5999号
电 话:13576066387
询价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2月10日
询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10:00
2026年2月10日
(本询价公告在2026年2月13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