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两年前,徐建章律师将他倾注心力所著的《南昌律师二十年》赠予我时,我郑重接过,却未曾料到,真正静下心来通读此书,竟已迟至今日。彼时只道是同行兼同事的一份厚谊;如今掩卷回望,方知这不仅是一部地方律师行业的口述史,更是一面映照中国法治进程的明镜,一册承载职业精神的“实践指南”。
在信息爆炸、节奏飞快的当下,重读这样一部扎根于1979--2000年南昌律师群体真实经历的著作,恍如穿越时光隧道,亲历那个从“国家法律工作者”到“市场执业者”的艰难转型年代。
书中二十位律师的口述,没有宏大口号,只有写代书收5元、出差补贴8角、为“反革命报复罪”据理力争的细节——正是这些朴素而坚韧的片段,拼凑出中国律师制度从无到有、从依附到独立的完整图景。
我们享受着行业市场化、专业化带来的便利与尊严,却往往淡忘了这份职业自由背后的制度突围与个体牺牲。徐建章律师以“口述史+专题史”的创新体例,不仅保存了珍贵的行业记忆,更揭示了一个根本命题:律师的价值,从来不在案源多寡或收入高低,而在于是否始终以专业守护公平、以勇气对抗不公。
这篇读书笔记,是我对这部“律师行业教科书”的致敬,亦是对自身职业初心的一次叩问。愿我们不忘来路,方能坚定前行。
—— 于2025年冬




《南昌律师二十年》读后感
我所高级合伙人徐建章律师所著《南昌律师二十年》,以1979年--2000年南昌律师行业发展为核心,融合口述史记录与专题史研究的行业专著,既呈现微观个体命运,也勾勒宏观制度变迁,是观察地方律师行业与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样本。

本书以“二十位南昌律师的口述”的方式,通过对20位不同年代、不同背景的代表性律师(如50年代老律师于巾魁、律师制度恢复后首批从业者刘化时、跨界转型律师汤忠赞等)的访谈,以第一视角还原律师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执业细节:从早期“写代书5元、办刑案20-30元”的低收费时代,到严打时期的辩护困境,再到90年代“下海”创办合伙所的突破;既记录个体对职业的坚守(如汤忠赞从保卫科长转型律师、拒绝企业副经理提拔),也呈现行业痛点(如早期律师“国家法律工作者”身份带来的执业束缚、国办所时期的编制限制)。
本书通过专题研究“南昌律师工作史”,系统的梳理南昌律师制度从恢复到转型的完整脉络,聚焦三大核心阶段:
(1)恢复初期(1979-1982年):1979年随全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南昌市法律顾问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实施,明确律师“国家法律工作者”定位,为行业奠定制度基础;
(2)机构转型期(1984-1986年):1984年南昌市法律顾问处重建,1986年撤销顾问处、设立律师事务所,标志南昌律师机构从“行政附属”向“专业执业组织”转变;
(3)市场化突破期(1992-2000年):受邓小平南方谈话影响,1993年起南昌律师从“国办国资”模式转向“合作合伙”模式,一批律师辞去公职创办合伙所(如江西阳光律师事务所、江西沃德律师事务所),2000年国办所全面脱钩改制,完成行业市场化转型。
此外,书中还穿插江西省律师事务所等核心机构的崛起历程,以及“老中青三代律师群像”(如周兴武、何大年等中青年律师的成长轨迹),凸显个体命运与行业生态的深度绑定。


本书的五大突出亮点
(一)体例创新:国内首次将“口述史”与“专题史”结合,既保留鲜活的个体经历(如刘化时回忆重建法律顾问处的细节),又具备严谨的制度分析,兼顾可读性与学术性;
(二)制度镜像:完整记录地方律师制度从“国家包办”到“市场自主”的演变,关键节点(如《律师暂行条例》实施、合伙制落地)与全国律师行业发展同频,是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地方缩影”;
(三)信史价值:作为国内首部聚焦地方律师行业的口述专著,第一手访谈资料填补了行业史研究的空白,被评价为“律师行业的教科书”;
(四)精神传承:通过不同年代律师的职业选择(如于巾魁“两度从业”、熊朗秋放弃铁路编制做律师),呈现法治精神的代际传递;
(五)细节质感:访谈录部分还原早期执业场景(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出差补贴8角/天),专题研究部分数据翔实(如1981年全省律师办刑案1133件、收费2.2万元),兼具故事性与专业性。

作为法律从业者,《南昌律师二十年》不仅是一部行业史,更是理解律师职业本质、法治发展逻辑的“实践指南”,可从四个核心维度解读其价值:
(一)制度维度:从“身份束缚”到“市场自主”,看懂律师行业的“市场化基因”
书中清晰呈现南昌律师制度的“三次身份突破”,恰是中国律师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缩影:
(1)1982年“国家法律工作者”定位:早期律师依附于行政体制(如法律顾问处隶属司法局、需事业编制),虽解决了行业恢复初期的“身份合法性”,但也带来束缚——律师与公检法“同质化”,难以独立履职(如书中提及“律师带行政人员会见当事人”的松散管理);
(2)1993年合作制/合伙制突破:以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南昌市第三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合作所,首次实现“不占编制、自收自支”,律师从“拿财政工资”转向“凭专业创收”,打破“铁饭碗”逻辑;
(3)2000年国办所全面改制:国务院要求自收自支国办所与政府脱钩,南昌4家国办所(如南昌市第一、第二律师事务所)转型为合伙所,彻底完成“行政属性”向“市场属性”的转变。
这一过程印证:律师职业的核心价值在于“独立与专业”——只有脱离行政依附,才能真正发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法律实施”的职能。当下年轻律师面对的“专业化、市场化”竞争,本质是这一改革逻辑的延续。
(二)个体维度:从“生存驱动”到“价值认同”,看见律师职业的“精神内核”
书中20位律师的经历,勾勒出律师职业“精神觉醒”的轨迹,对当下从业者极具启示:
早期律师的“生存与坚守”:恢复初期律师面临“低收费、高风险”(如汤忠赞办刑案遭公诉人质疑、刘化时为被告人辩护被法官告状),但仍以“敢辩、真辩”守护法治底线——如为邹某铭“反革命报复罪”申诉,最终推动改判无罪,体现律师“对抗不公”的初心;
中年律师的“突破与担当”:90年代律师“下海”创办合伙所,不仅是职业选择,更是对“专业价值”的认同——如周兴武等6人放弃国办所编制创办江西阳光律师事务所,推动南昌律师提成制改革(从30%提至60%),激活行业活力;
年轻律师的“传承与创新”:书中提及的“以老带新”传统(如刘化时带汤忠赞办第一个案、张马力带周兴武出庭),至今仍是律师行业的“传家宝”——年轻律师需明白:职业成长不仅是专业积累,更是对“法治信仰”的继承。
这些故事回答了一个核心问题:律师的“价值”从不只是“赚钱工具”,而是“通过专业推动公平正义”的社会角色——这也是当下律师应对“职业倦怠”“利益诱惑”的核心底气。
(三)实践维度:从“历史经验”到“当下借鉴”,提取律所管理与执业的“方法论”
书中隐藏的早期行业实践,对当下律所运营、律师执业仍有现实意义:
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恢复初期法律顾问处“每案必讨论”(如徐若英为陈某恒辩护前,全所集体分析案情),虽源于“人才短缺”,但本质是“控制执业风险、提升办案质量”的有效手段——当下规模化律所的“疑难案研讨机制”,正是这一传统的升级;“以老带新”的传承模式:早期律师通过“师傅带徒弟”(如周兴武师承张马力、张工师承刘化时),实现“实务经验+职业伦理”的同步传递——对比当下部分律所“重业务、轻传承”的倾向,这一模式更能培养“有温度的律师”;行业协作的重要性:书中提及1991年江西首届律师辩论赛、1984年全省律师资格考试,均体现“行业联动”对人才培养的价值——当下律师行业的“专业化联盟”“青年律师培训计划”,本质是对这一逻辑的延续。
对年轻律师而言,这些历史经验提醒:执业不仅要“懂法律”,更要“懂行业、懂传承”;对律所管理者而言,“规模化”不是唯一目标,“制度建设+文化传承”才是长久之道。
(四)法治维度:从“地方样本”到“全国镜像”,理解律师在法治进程中的“角色定位”
南昌律师的20年,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微观切片”——书中诸多细节,印证律师行业与法治建设的“共生关系”:
1983年严打时期,律师坚持“罪刑法定”辩护(如刘化时为徐某远抢劫案提出“间接故意”辩护),推动司法从“政策导向”向“法律导向”转变;
90年代为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如成新生为美国PPG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成为“对外开放的法治纽带”;
2000年改制后,律师参与国企改制、上市公司法律服务(如方世扬为江西纸业提供上市法律服务),成为“市场经济的守护者”。
这些经历说明:律师不仅是“案件代理人”,更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正如书中所言,“南昌律师的20年,折射出中国律师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当下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企业合规”“基层治理”,正是这一角色的延伸。



《南昌律师二十年》不是一部“怀旧之作”,而是写给所有法律从业者的“职业启示录”:它让我们看见,律师行业的发展,是从“依附行政”到“独立专业”的突破;律师职业的价值,是从“生存驱动”到“法治信仰”的升华。对年轻律师而言,读懂这部书,能更清晰地理解“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对整个行业而言,这部书的价值在于“留存记忆、传承精神”——唯有铭记历史,才能更坚定地走向法治的未来。



供稿:涂志刚
编辑:龚智诚
审核:伍伊伊

涂志刚律师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法律事务27年。
执业领域:专长于不良资产处置、金融保险纠纷、与公司有关的民商事纠纷等,为多家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能够为顾问单位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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