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六所航空院校之一,主要服务于我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昌大学、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是教育部国际产学研用专项博士招生计划高校,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4600余人,拥有3个江西省一流学科和5个国防特色学科;具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4‰,环境与生态学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38人,2026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具体招生专业信息见《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普通招考:是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是指符合学校和学院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综合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本校2024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除需满足(一)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南昌航空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26〕9 号)(详见附件2)和各招生单位招生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2月13日-3月3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照片、录入本人信息、下载填写报名相关表格。
(二)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3月20日-3月31日(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清单:
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其中(3)-(11)装订成一册,打印和复印件均为A4幅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招办邮箱(要求形成1份PDF文件,邮件和文件名以“报名号+姓名+报考方式”命名,邮箱:70935@nchu.edu.cn)。
(1)网报系统中打印的带本人照片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由考生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详见附件3);
(3)《南昌航空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硕博连读考生需要提交,详见附件4);
(4)思想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5);
(5)两名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名的《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各一份(详见附件6);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7) 硕士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交);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②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盖有主管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答辩评议书(应届硕士生提供论文开题证明,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交);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CET4、CET6、TOEFL、IELTS、PETS5等(仅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需要提交);
(11)学术成果: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仅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需要提交)。
3.提交方式
(1)以上纸质材料邮寄或交至各招生单位。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联系人及电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791-83863516(狄老师)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0791-86453262(邹老师)
航空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0791-83863708(丰老师)
航空宇航学院:0791-83953319(赵老师)
动力与能源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0791-83953349(夏老师)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0791-83953482(邱老师/徐老师)
信息工程学院:0791-83863430(罗老师)
邮编:330063;
(2)请通过EMS或顺丰速运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材料一律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进行初审,初审资格通过者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各招生单位网站公示。
(一)考试时间:初试时间拟定于202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的相关通告为准。
(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
考试和综合考核均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 普通招考:初试、综合考核。
①初试:包含英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三门笔试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具体笔试科目请查阅《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招生学院根据各学科(方向)的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初试合格线,确定综合考核名单,初试成绩不带入综合考核。
②综合考核:
a.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含专业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b.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思想政治审查表》和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综合考核。
a.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考核(笔试1门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课)以及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
b.成绩要求:综合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各环节权重及单科成绩是否设置及格线由招生单位在实施细则中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录取原则
招生单位充分尊重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招生学科意见,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录取办法并对外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公布的实施细则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在各招生单位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
③未按时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5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的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正常学制内12000元/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除外)。
(二)助学金。1300元/月,正常学制内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参加导师的助教、助研工作,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工作表现给予不低于800元/月的津贴。
(四)在校期间学业优异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20000元/生)。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学校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研究生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一)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不含科研经费博士),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增加;学校录取定向就业考生不超过招生总数的30%;“硕博连读”方式仅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入校前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一律不得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协议就业。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各学科(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介绍,可通过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导师主页进行查询(https://dscx.yjs.nchu.edu.cn/)。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购书服务。
(五)学校仅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住宿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六)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通告。
(七)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招收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及名称:10406南昌航空大学
学校网址:https://www.nch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91-83863725(杨老师)
附件2南昌航空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南昌航空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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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监制
编辑|夏 莹
校对|曾欣玥
审稿|葛 旭
责编|江 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