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昌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李红军签发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行动令》。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是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深刻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履职清单,作为林长制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频发的地区进行严肃约谈、挂牌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切实扛起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巡护,重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地、鸟类迁飞通道、鄱阳湖区、重要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关键区域的日常巡护和值守排查。及时制止机械化违规割草、机动车碾压湿地等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全面清理鸟网、猎套、猎夹等禁用猎捕工具,严厉打击张网捕鸟等乱捕滥猎行为。着重加强呋喃丹等高毒农药监管,严格监管合法售卖流向,全面切断非法投毒农药来源。要统筹处理好护鸟与护农的关系,对农田、果园、鱼塘等因护农需求确需架网驱鸟的区域,坚持 “鸟类保护优先、科学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推广生态友好型驱鸟器、防护网等技术,认真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协同发展。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督促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农贸(花鸟)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物流寄递等重点区域和环节的监管,实现野外巡护、销售、运输等多环节、全链条严格监管。全面推行“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全链条、常态化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新格局。
总林长令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百县千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爱鸟护鸟。要建立志愿者参与机制,对其提供的线索做到快速响应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形成良性互动。要完善违法线索举报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反馈必及时、查实必奖励”,让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水青山成为全民共识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