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昌市林荫大道认定和管理导则》(试行)和《关于开展南昌市第二批林荫大道评选工作的通知》(洪林造〔2026〕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区、局、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申报推荐的21条林荫大道候选道路进行了数据勘测筛选,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评选结果,拟推荐东湖区扬子洲镇扬新路等8条道路(详见附件)认定为南昌市第二批林荫大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南昌市林荫大道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南昌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反映。
联系电话:0791-83871863
附件
南昌市第二批林荫大道名单
1、东湖区扬子洲镇扬新路
2、东湖区扬子洲镇望江路
3、东湖区扬子洲镇扬农路
4、湾里管理局七彩路(洪崖路-新经济产业园)
5、安义县安石公路
6、南昌县向塘镇五沙线
7、高新区鲤鱼洲管理处025县道五新段
8、进贤县泉岭至前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