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
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征集。
据了解
线索征集范围包括10个方面。
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与许可资质载明的场所不符。
平台店铺页面展示的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或者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不一致;线上公示的菜品名称、原料等信息与线下情况不一致。
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其平台店铺页面显著位置未设置“无堂食”标识;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其平台店铺页面虚假标注“明厨亮灶”链接标识。
采购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
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加工操作区环境脏乱差,存在严重卫生问题等;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存在危害餐饮食品安全的隐患;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或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等。
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达标,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配送食品的容器受到污染,没有定期清洗消毒;存在食品浪费现象严重等。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资质,或者应履行而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会对收到的线索严格保密,
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查证属实的线索,
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
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话举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电子邮箱:spjyaqjgk@nc.gov.cn。
来函来信来访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