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东财字〔2019〕20号)相关规定,为规范我校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升资金存放效益,现公开遴选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合作银行,诚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金性质:食堂专用资金,仅存活期、不办理财;
2、账户要求:食堂专用银行结算账户,长期存续,保障餐费及时划转使用;
3、资金规模:按学生人数、餐费标准及代收频次核定,以实际存量为准。
1、南昌市内有分支机构,持有效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可独立办理结算业务;
2、经营状况良好,监管指标达标,近3年无重大金融风险、违法违规行为;
3、能提供便捷的结算、对账、分账服务,专人对接、响应及时;
4、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对学校公益账户有收费优惠;
5、有中小学账户服务经验,近3年无教育系统重大服务投诉,支持地方教育;
6、遵守廉政规定,无利益输送行为。
1、遴选报名表(含利率报价、优惠政策、合作案例等);
2、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近3年经营监管指标、内控制度说明;
4、专属服务方案(流程、专人、响应时间、应急措施等);
5、存款利率报价单+食堂账户收费优惠说明;
6、中小学教育系统服务业绩证明;
7、廉政承诺书(按模板出具);
8、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4日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南昌市东湖区起凤路218号南昌市豫章小学紫金校区;
3、联系方式:后勤陈老师13367096277;
4、提交方式:仅限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传真、邮件等。
1、材料审核:筛选符合资质的备选银行(不少于3家);
2、综合评分:按经营状况(权重≥40%)、服务水平、利率、教育贡献度量化打分(总分100分,60分合格);
3、集体决策:评分结果报学校领导办公会确定中选银行;
4、结果公示: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
1、材料虚假者取消资格,且不再受理后续合作报名;
2、本次遴选不收费,银行参与费用自理;
3、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资金存放规模/形式,中选银行需配合;
4、中选银行若经营恶化、服务不达标、违反廉政承诺,学校有权终止合作并重新遴选;
5、本公告由南昌市豫章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南昌豫章小学食堂专用账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相关材料(扫码查看)
撰稿 | 胡 明
编辑 | 李爱兵
审核 | 叶德弟
签发 | 林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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