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南昌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赣民函〔2025〕1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撤销大塘坪乡、设立大塘坪镇的有关事项决定如下:一、大塘坪乡撤乡设镇后,原大塘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大塘坪镇人民代表大会,大塘坪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从第一届开始计算,第一届届期至本届全区乡镇人大届满止。二、大塘坪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名为大塘坪
来源:南昌市新建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