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3.应聘者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备组织初中毕业班或高中毕业班日常教学及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素质;能满足全封闭教学区的管理要求;
4.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学特级教师、省市骨干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优先;
5.应聘初中教师具有多年初中毕业班教学经验者优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高中教师具有多年高中毕业班教学经验者优先,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