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16日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南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至9日在莲塘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2.听取和审议南昌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和2026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的说明;3.审议南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书面),审查和批准南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4.审议关于南昌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南昌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5.审议关于南昌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南昌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6年财政预算;11.补选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南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大会日期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