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昌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主动融入河湖治理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与县级河湖长的有效衔接、现场督导等方式,全力服务保障水资源水环境。

一方面挂点分片承担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根据全县工作安排,分别担任县内赣州、抚河、清丰山溪、澄碧湖、东山门水库等水域的河湖长,定期前往水域现场,通过查看河湖沿岸环境、河道水质、防洪排涝以及大坝等情况,督促相关县直部门切实扛起维护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并以攻坚克难的精神落实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另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报告。通过调研和现场走访,了解全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不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