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南昌新建区(今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一座深埋地下两千多年的大墓因盗掘迹象被发现,随后展开的考古发掘震惊全国。成堆的金饼、马蹄金、麟趾金,数以十吨计的西汉五铢钱,成套青铜礼器、编钟、车马器,绘有孔子形象的屏风,以及数千枚竹简木牍陆续出土,一座保存完好、规制极高的西汉列侯墓园完整重现人间。这座大墓的主人,正是在史书中留下“废帝”之名、一生大起大落的海昏侯刘贺。随着地下文物重见天日,那些记载在《汉书》《后汉书》《水经注》中的文字也被印证,一段被尘封二千余年的汉代宗室沉浮与侯国兴衰历史,终于清晰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刘贺生于汉武帝征和元年(前92年),是汉武帝刘彻之孙,昌邑哀王刘髆之子。他一生先后做过昌邑王(今山东巨野)、汉朝皇帝、被废黜的宗室、海昏侯(今江西南昌新建区),身份转换之快、命运起伏之大,在西汉宗室中极为罕见。而与他紧密相连的海昏侯国,从汉宣帝元康三年(前63年)受封立国,到东汉和帝永元十六年(104年)最终除国,前后传承四代,绵延近一百七十年。这段历史以《汉书》为根本依据,参以后世地理文献与考古发现,事事有据、句句可考,既是一段真实的汉代政治往事,也是一篇读来跌宕起伏的历史故事。
汉武帝天汉四年(前97年),朝廷将山阳郡改为昌邑国(今山东巨野一带),封皇子刘髆为昌邑王。《汉书·武五子传》记载:“昌邑哀王髆,天汉四年立,十一年薨,子贺嗣。”刘髆在位十一年去世,谥号哀王,年仅五岁的刘贺便继承爵位,成为第二代昌邑王。昌邑地处中原腹地,物产丰富、民生安定,刘贺在封国安稳长大,本可做一世太平藩王。但元平元年(前74年),汉昭帝刘弗陵在长安(今陕西西安)驾崩,年仅二十一岁,没有留下子嗣。《汉书·宣帝纪》写道:“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征昌邑王。”当时执掌朝政的大将军霍光(西汉骠骑将军霍去病之弟),为便于继续秉政,选中了十九岁、在朝中没有根基的刘贺。使者持诏星夜赶往昌邑,征他入京主持丧礼、继承皇位。
《汉书.宣帝纪》
刘贺接到诏令后,行事仓促混乱,全无帝王应有的沉稳。《汉书·武五子传》载:“玺书曰:‘制诏昌邑王: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征王,乘七乘传诣长安邸。’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其日中,贺发,晡时至定陶(今山东定陶),行百三十五里,侍从者马死相望于道。”他中午出发,傍晚就赶到定陶,半天狂奔一百多里,随从马匹累死一路。郎中令龚遂苦苦劝谏,他才遣返部分随从。途经济阳(今河南兰考东北),他仍派人寻找长鸣鸡、购买积竹杖;路过弘农(今河南灵宝北),又让奴仆用帷车私载女子,一路多有不检。抵达长安城外,龚遂提醒他依礼望见国都应当哭丧,他却以咽喉疼痛推辞,直到未央宫东阙,才勉强伏地举哀。六月初一,刘贺受玺即位,《汉书·霍光传》记:“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尊皇后曰皇太后。”可他即位后非但不知收敛,反而急于任用昌邑旧臣,屡屡违礼乱制。霍光与群臣合议,以“行淫乱、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为由,奏请太后废帝。《汉书·霍光传》录群臣劾奏:“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短短二十七天,刘贺便从九五之尊跌落为废人,成为西汉历史上最具戏剧性的废帝。
被废之后,刘贺返回昌邑旧地,《汉书·武五子传》载:“废贺归故国,赐汤沐邑二千户,故王家财物皆与贺……国除,为山阳郡(今山东金乡西北)。”昌邑国被废除,改为朝廷直辖的山阳郡,刘贺名义上为“故昌邑王”,实则形同软禁。汉宣帝即位后,对这位曾经登临帝位的宗室心存忌惮,《汉书·武五子传》直言:“宣帝即位,心内忌贺。”元康二年,宣帝密令山阳太守张敞暗中监视,不许泄露诏书。张敞数次亲往察看,将刘贺的生活形貌一一上奏:“故昌邑王居故宫,奴婢在中者百八十三人,闭大门,开小门,廉吏一人为领钱物市买,朝内食物,它不得出入……故王年二十六七,为人青黑色,小目,鼻末锐卑,少须眉,身体长大,疾痿,行步不便……清狂不惠。”宣帝由此得知刘贺昏钝无大志,“上由此知贺不足忌”,戒备之心才渐渐放下。
《汉书.宣帝纪》
元康三年三月,宣帝以骨肉至亲、不忍弃绝为由,下诏封刘贺为海昏侯。《汉书·宣帝纪》载诏书原文:“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粲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汉书·武五子传》补充:“食邑四千户。”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海昏原本是西汉豫章郡下辖的一个县,也就是海昏县(今江西南昌新建、永修、安义一带),是正式的县级行政区。汉宣帝将刘贺封在海昏县内,以县为封地,故称海昏侯,其封地便称为海昏侯国。侯国与县并行,地域在海昏县境内,行政上仍隶属于豫章郡(今江西南昌),只是赋税归侯所有,并非独立之国。刘贺接到分封后,便带着家人、仆从与大量财物,经长江、赣江水路来到豫章郡海昏县,在紫金城(今南昌新建区铁河乡)建立侯国都城。侍中金安上随即上奏:“贺,天之所弃,嚚顽放废之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宣帝准奏,刘贺虽为列侯,却被剥夺了宗庙祭祀与朝见天子的资格,彻底被排除在政治核心之外。
在海昏的数年,是刘贺人生的最后岁月。他虽远离中原纷争,却仍未完全忘却过往身份,言语间偶有流露。神爵三年(前59年),扬州刺史柯上奏,揭发刘贺与故吏孙万世私下往来,孙万世讽其当年被废时为何不坚守宫殿、斩杀霍光,刘贺深表认同,还流露过求封豫章王(今江西南昌)的想法。宣帝得知后大怒,削去其食邑三千户,仅留一千户。经此打击,刘贺心境抑郁,同年便薨于海昏侯国,年仅三十四岁,葬于赣江之滨的墓园之中,也就是后世所发现的海昏侯墓。
刘贺死后,豫章太守廖上奏:“贺悖乱,不宜为国立嗣。”加之其长子、次子相继早卒,太守称是天绝其嗣,不宜再立后。宣帝准奏,海昏侯国因此第一次被废除,仍为海昏县。但汉代重视宗室血脉,数十年后,侯统又得以恢复。汉元帝初元元年,朝廷复封刘贺之子刘代宗为海昏侯,是为第二代;刘代宗传子刘保世,为第三代;刘保世再传子刘会邑,为第四代。新莽时期,海昏侯国一度废罢,东汉建立后再次恢复,仍以海昏县为封地,属豫章郡。直到汉和帝永元十六年,朝廷分海昏县置建昌县(今江西永修),同时下诏彻底罢除海昏侯国,不再承嗣。至此,历经四代、绵延近一百七十年的海昏侯国正式终结。而海昏县依然存在,历经魏晋南北朝,直至隋代并入建昌县,地域归入南昌管辖,只留下紫金城、墓园等遗迹,静卧于赣江与鄱阳湖之间。纵观刘贺一生与海昏国始末,两段历史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西汉中期一段典型的政治缩影。刘贺少年为王,青年称帝,旋即被废,晚年远徙江南,终葬异乡,其命运完全受制于皇权与权臣的博弈。史书将其描绘为昏乱失德的废帝,可海昏侯墓出土的礼乐重器、儒家典籍、文书简牍又证明,他并非完全愚昧无知,而是受过系统教育、熟悉礼乐制度的宗室子弟,其被废更多是权力斗争的结果。而海昏侯国的兴衰,更直观展现了西汉列侯制度的本质:海昏先为县,后为侯国,侯国在县境内,侯国废则仍为县。封侯与废侯、立国与除国,皆由皇权决定,列侯的富贵荣辱,成为了其权利争斗的战利品,或殉葬物。
从南昌海昏侯墓的惊世发掘,再回到《汉书》的文字记载,刘贺的个人沉浮与海昏国的百年兴衰,早已不仅只是一段皇权争斗的故事,更是西汉政治制度、宗室规章、及权臣阴谋夺利的生动见证。千年之后,墓葬重见天日,典籍依旧可考,文物与文献相互印证,让这段曲折传奇的历史故事,变得更加真实直观、更加活灵活现。
【文章原始资料来源于历史典籍】
庐陵忠魂:文天祥兄弟及同乡子弟的抗元历史
古代江西省上高县民政机构与慈善救助叙述
古蔡国:上蔡-新蔡-下蔡-望蔡(江西上高)迁徙建县沿革考
望蔡公谢琰与康乐公谢灵运的人生结局
南昌一座城,包家半边天:江西乡绅包竺峰商业帝国兴衰录
备注:文中图片均来源于历史典籍与AI制作。 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谢谢您的关注,点赞、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