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祖、焚香烧纸等传统习俗集中,踏青郊游、走亲访友活动进入高峰,火灾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提示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防范祭祀火灾。请优先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追思、撰写祭文等环保低碳方式缅怀先人,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等传统祭祀行为;祭扫结束后,务必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无复燃隐患后再离开,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二、严守用火规定,强化监护责任。严禁在山林草地、文物建筑、燃气管道、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区域乱扔烟头、遗留火种或使用明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管监护,严禁未成年人擅自接触火种、参与焚香祭祀等危险活动,严防意外发生。
三、规范车辆管理,保障通道畅通。驾车外出前,务必全面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及时排查故障,随车配备有效灭火器;车辆停放时远离杂草、林木等易燃物品,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确保“生命通道”时刻畅通。
四、牢记安全常识,提升逃生能力。入住宾馆酒店、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时,主动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严禁卧床吸烟,吸烟后及时熄灭烟头,杜绝遗留火种。
五、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管理。各临街门店、小场所严禁生产、经营、储存与人员住宿“三合一”“多合一”;货物存放需与火源、电气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占用逃生出口,确保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有效,能正常使用。
六、做好居家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广大群众要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等区域的可燃物,杜绝堆放杂物;离家外出时,务必关闭火源、燃气阀门及非必要电器,规范使用电器设备,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七、强化宣传管控,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清明节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加强对所属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因违规用火、违规操作等引发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掌握应急处置,及时报警求助。如遇火灾事故,请保持冷静,优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及时正确疏散逃生,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