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南昌市新建区深化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认真办好“深化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切实规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建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聚焦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违法占有、挪用或擅自使用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收益。
(三)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问题。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
(六)其他物业服务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企业以停水、停电、停气、限制门禁或其他违规方式催缴物业费;前期物业选聘不规范、承接查验不规范等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对网约车驾驶员、快递员、外卖配送人员等新就业群体不友好,存在“门难进、车难停、物难送”问题。
二、征集要求
(一)已进入司法审判、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二)提供线索需真实客观、详细具体,明确注明涉事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及诉求,尽可能附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沟通记录等),照片/视频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不受理无明确反映对象、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的线索。
(三)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线索查实后将及时反馈处置进展。
三、征集方式
本次线索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举报:
(一)本次集中整治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请举报人优先向小区所在地的属地政府反映。如遇属地单位推诿扯皮、未按规定受理线索等情况,可直接向南昌市新建区住建局反映。
(二)举报受理采取来电方式。受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线索核查及处理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核实,联合相关镇(街道)、职能部门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典型问题处置结果将通过新建区人民政府官网、“新建发布”微信公众号、涉事小区公示栏等渠道公开公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感谢您对南昌市新建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生活环境!
特此公告。
南昌市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