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分规则
1.投篮顺序与次数:
每次比赛共需5名队员上场参赛,每队队员按赛前确定的顺序上场,每人需在3个固定投篮点各投3次(共9次投篮机会),投篮顺序为“罚球线→左侧45度→右侧45度”。
队员需在1分钟内完成自身3个点的投篮(超时未投完的次数不计入统计),前1名队员完成后,下1名队员方可上场。
2.有效性判定:
投篮时脚不得踩线(含彩色胶带边缘),踩线投中不计分;投篮后球需完全穿过篮筐(未碰筐、碰筐未进均不计分)。
若投篮过程中篮球弹出篮筐后重新落入,仅计1次命中;若篮球砸到篮板或篮筐后损坏,可更换备用球,更换时间不计入队员投篮时长。
3.胜负判定:
按“全队累计命中数”排名,命中数最多的队伍得20分,依次递减1分(如命中数第二的队伍得19分,最后1名得3分)。
若命中数相同,比较“罚球线命中数”(多者排名靠前);仍相同则比较“用时短者”(从首名队员上场到末名队员结束的总时长),确保排名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