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司法局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3月20日,南昌县司法局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专题学习活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
会议中,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意见》的出台背景和目的,重点对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管理、行政检查事项梳理、行政检查计划制定、行政检查频次控制、行政检查程序规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全面讲解。
要聚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明确检查主体资格、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等方面,深入推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突出“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核心要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要完善涉企执法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意见》落实到位。
下一步,南昌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质效,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审定:吴玉
核发: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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