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选定南昌至南丰高速公路项目
(农村住宅等建筑物、构筑物)
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南昌至南丰高速公路项目(农村住宅等建筑物、构筑物)房地产测绘、评估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选定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报名参与的机构应具备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评估资质(双资质),且房地产评估资质三级及以上,且无不良征信记录;(选定的房地产机构可联合具有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的企业承担本项房产、土地测绘工作);
二、收费标准
测绘服务费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 号及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评估服务费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3008号关于印发《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收费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3日9:00至17:00(节假日同样受理);
2、报名地点:南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八楼;
3、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估价师证书等,并复印件盖章留存。
四、测绘、评估机构选定流程
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约67户)在现场会上投票选定一家为本次测绘、评估业务的中标机构(得票多者为竞得者);如未选定,则现场接着采取手工摇号方式选定。选定的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在选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房地产测绘、评估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项目正式启动后,必须安排注册房地产评估师、估价人员、测绘人员在征收工作办公点现场办公。
2、选定的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和房产测绘报告书,因房地产测绘、评估报告不实造成损失的,由房地产测绘、评估机构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邱佳宴 15179416929
南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孙 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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