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湾里管理局财政办、农业农村与林业办:
为推进常态化帮扶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详见附件),预算级次“市级”。收入列2026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突出帮扶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开发式帮扶,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持续推进帮扶工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认真落实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抓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全市31个行政村点(洪财农指〔2025〕78号),市级财政资金按每村4.5万元标准补助;县(区)级应当在本级财政资金中按每村4.5万元的标准补助予以足额保障。
三、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财政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
四、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赣财农〔2024〕43号)、《南昌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洪财农〔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洪农局发〔2024〕121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026年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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