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说自己怀孕晚期,被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委托的江西拓税律师事务所律师陶燕催收,高压施压之下,孩子早产了。
看到这条投稿的时候,我沉默了一会儿。
不是因为震惊,是因为不意外。
01
先说这件事的本质。
银行把逾期债务外包给律所,律所指派律师去催收。律师的收入跟回款挂钩,催回来的越多,提成越高。
在这套机制里,你不是一个孕妇,不是一个人,你是一笔「待回收资产」。陶燕也不是在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打交道,她是在处理一个「案子」。
你怀孕几个月,身体什么状况,心理承受能力怎么样,这些信息在她的工作表格里,没有对应的栏目。
她的表格里只有一行,欠款金额、逾期天数、联系方式。
这不是某一个人的恶,是系统性的冷漠。
02
有人会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银行催收有什么问题?
催收本身没问题,问题在于方式和边界。
你可以发短信提醒,可以打电话沟通,可以发律师函,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这些都是合法的手段。
但你不能在明知对方孕晚期的情况下,持续高频施压。不能用恐吓性的语言,不能在对方已经表明身体状况后还不收手。
这不是催收,这是逼迫。
说白了,催收行业有一条潜规则,柿子捡软的捏。越是怕事的人、越是心理脆弱的人,越容易被重点「关照」。因为他们知道,你越害怕,还钱的概率越高。
一个孕晚期的女性,情绪不稳定,最怕出事,最怕压力。在催收的逻辑里,这恰恰是「突破口」。
这不是我阴暗,这是行业的生存逻辑。
03
再说兴业银行的责任。
很多银行会说,催收是外包的,跟我们没关系。律所的行为我们管不了。
好家伙,钱是你放出去的,债务是你名下的,委托是你签的合同,出了事你说跟你没关系?
外包不等于免责。你选择了这家律所,你就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你没有审核他们的催收方式,没有设定红线,没有监督执行,那就是管理失职。
说实话,银行不是不知道外包催收会出问题。他们只是不在乎。只要钱能收回来,过程中出了什么事,有外包公司顶着。
这叫什么?成本外部化,收益内部化。你赚利息的时候是你的,出了人命官司就是外包公司的。
04
至于那位陶燕律师。
作为律师,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你知道什么叫「催收不得使用暴力、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你也知道什么叫侵权责任。
但知道归知道,业绩压力在那摆着。提成在那摆着。
这就是人性,当制度的激励指向某个方向,人就会朝那个方向走,哪怕那个方向踩着别人。
05
最后说几句。
这件事如果是真的,这位妈妈应该做几件事,保留所有催收记录、通话录音、短信截图,去医院开具早产与精神压力的关联证明,然后投诉银保监会,同时可以考虑起诉律所和银行。
孩子早产不是小事,这个代价不应该由她一个人承担。
但我更想说的是,这种事不会是最后一次。只要催收行业的考核机制不变,只要银行的外包逻辑不变,就永远会有下一个「孕妇」、下一个「老人」、下一个「心理崩溃的年轻人」成为牺牲品。
制度不长眼睛,它只认数字。而人在数字面前,从来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