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律师吐槽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这家看守所对会见的律师各种折腾,不许带苹果电脑,要过安检机器,安检人员将手直接伸进包里翻,不让搜包就不让会见。
微信视频号“奚备刑事律师” ,更是详尽又生动的叙述了南昌二看会见的“奇幻之旅”,他称之为史上“最繁琐的会见”。
对于律师同行的这些评论与批评,在南昌市看守所的律师联络群里,一个名为舒某斌的律师发起了“炮轰:作为一名南昌的律师,南昌的看守所好不好,我们自己可以评论可以建议,但还是受不了外地“猴子”妄议,尤其是吸引眼球的夸张描述。跑了全国很多看守所,真心觉得南昌的一看、二看在服务律师方面算是很好的了!这是什么话?!岂有此理!
我就来妄议妄议这个舒某斌律师一番。
南昌两家看守所不是你舒某某个人的或其他任何的家庭,看守所所长也不是你舒某某的DD,他人是完全可以妄议的。
南昌两家看守所所长没有禁止或威胁非南昌的律师批评或妄议,南昌二看甚至邀请本人从厦门去参加座谈会,讨论如何改进看守所的工作,也没有哪家看守所授权你舒某某宣布“禁止妄议”。
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定,非南昌的律师不可以批评、妄议南昌的两家看守所,南昌的两家看守所显然没有丹书铁券。
如果说南昌两家看守所只能让南昌的律师评论,他人不得跨市跨省批评,你舒某某,一个南昌乡下的人,跨省到武汉大学读博士,就应当撤销你的博士学位。
乍一看,以为说这话的人是刚走上社会的小贫友,他却生于1970年代,虚岁都五十了,半截身子都入了土了,说话咋不过脑子。
乍一看,说这种话的人似乎脑子烧坏了,或者小时候染了脑膜炎了,他的标签居然有“心理咨询师”,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还是先把自己的心理治一治吧。
乍一看,以为是不懂法的人一时说胡话,他竟然还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是江西某大学的副教授。连法盲、文盲的认知都达不到,却干着为人师表、传道授业的活,真为江西这个大学捉着急,替这个学校学子略感悲哀,也为那家律师事务所深感羞耻。
原以为这番话是酒后乱性,一时失控,胡说八道,结果发现在几个微信群他都复制粘贴发出去了,原来是深藏在骨子里的贱,大概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南昌的两家看守所,系公权力机关,不仅关押南昌人,也有非南昌人,南昌律师可以去会见,非南昌律师同样可以,南昌律师有权批评,任何公民都有权提出批评与建议,所谓“非南昌律师不可妄议之”,简直就是H说B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