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级教师
1.长期在全省排名前五的任意一所省级重点中小学一线工作的特、高级教师,年龄在48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2.在某一门学科或者一门学科的某一阶段的教学上确有专长,在改革教学中勇于创新,作出了具有较高水平的成果或者著述(包括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3.本人曾获省级以上(含省级)讲课大赛奖,并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含省级)讲课大赛奖;
4.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强;
5.能胜任班主任优先录取。
(2)学科带头人
1.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科带头人,长期在省级重点中小学承担一线循环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教师开展某一学科的研究,属某一学科领域有专长的教师,对一般教师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3.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兴趣和较为突出的能力,取得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能够支撑所在学校学科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
4.本人或指导青年教师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讲课大赛奖;
5.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强;
6.具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7.能胜任班主任优先录取。
(3)资深高级教师
1.长期在省市级重点中小学承担一线循环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4.能胜任班主任优先录取。
(4)青年骨干教师
1.长期在省市级重点中小学承担一线循环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一二等奖、参加过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课、观摩课、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市级名师等称号;
2.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强。
3.能胜任班主任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