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正式出台《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参保对象包括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所有参保人员。以及包括超龄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
一、对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事故,在工伤保险赔付待遇基础上,补充工伤保险将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关项目费用,同时,提高工伤保险支付的项目待遇标准。
二、对单独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补充工伤保险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项目标准支付有关待遇。
此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强化特殊就业群体的工伤权益保障,大幅减轻有关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赔付压力。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发生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发生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伤害保险试点继续扩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还可以补缴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