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关于有奖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现以下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均可举报:
1. 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聚会、传教的;
2. 张贴、散发、悬挂、喷涂、书写邪教反宣标语、传单、条幅的;
3. 制作、传播、藏匿邪教宣传品(书籍、光盘、U盘、反宣币等)的;
4. 利用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等方式宣扬邪教思想的;
5. 邪教组织威逼、拉拢、诱骗群众加入,或非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 邪教组织秘密串联、向境内偷运邪教宣传品的;
7. 其他与邪教组织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 110 或南昌县公安局反邪教举报专线:0791-85719902。
2. 当面举报:直接前往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管理处)平安法治办公室(综治中心) 举报。
3. 信件举报:邮寄至南昌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地址:南昌县莲塘街道五一路23号),邮编:330200。
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和发放奖励。对不愿提供真实姓名的,尊重其匿名意愿,但需留存有效联系方式。
三、奖励措施
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根据《南昌市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 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四、保密与保护
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应如实反映,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南昌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9日
来源: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股
编辑:舒畅
核发:陈勇
往期 ·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