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宣讲以“生活中的民法典为主题,围绕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场景,用生动案例与通俗语言,拆解《民法典》核心知识。
宣讲现场,殷芝主任从 “民法典是什么”切入,清晰介绍这部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的颁布与施行时间以及它作为民事权利宣言书的重要意义,让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整体认知。
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主讲人重点讲解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保护内容:
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
8 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16 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确不同年龄的行为边界。
家庭保护:
父母的抚养、教育、监护义务不因离婚消除,紧急情况下民政部门、居委会可提供临时照料。
校园安全保护:
明确学校在学生人身损害事件中的教育、管理责任,区分无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园侵权的责任认定。
人格权保护:
严禁性骚扰,未成年人遭性侵害的赔偿请求权可自年满 18 周岁起算,全方位守护人格尊严。
现场互动中,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提问,主讲人耐心解答校园伤害、权益保护等疑问,让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